[北美] opt報稅和婚姻定義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pale)時間10年前 (2016/02/17 03:07),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第一次在美國報稅有些問題多多包涵. 我去年8/17開始用opt開始在加州工作, 在去年底的12/31/15我和女朋友回台灣登記了. 之後我就飛回來然後現在幫他辦F-2. 現在我想使用很多人推薦的turbotax報稅,婚姻的選項是on dec 31,2015 were you married? 這樣我是要填single還是married有點疑惑... 當然是因為refund有所差別所以會想要問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148.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55649620.A.8BB.html

02/17 03:29, , 1F
OPT 報稅還是要用 1040-NR... turbotax 可能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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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03:29, , 2F
不過如果你是稅務居民 那最後一天結婚也算一整年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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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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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03:54, , 4F
沒錯,F1前五年都是非居民,所以你根本不能使用turbo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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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只支援居民的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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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對非居民完全沒幫助。若你是居民,就可整年報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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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以還是用紙本報稅.但好奇w4上填married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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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嗎?還是也沒有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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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06:46, , 9F
W-4只會影響每月薪資預扣稅額,不會影響整年應繳稅額.
02/17 06:46, 9F

02/17 09:29, , 10F
報稅是多退少補;預扣不正確就會退/補;連兩年補太多會罰錢
02/17 09:29, 10F
文章代碼(AID): #1MmtDKYx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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