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報稅問題 FATCA & Gift已刪文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14 00:15),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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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如果在台灣有一個以上的帳戶 其中有一個超過報稅門檻(一年當中有任何時間超過$75000) 那報fatca時 要報所有的帳戶 還是只要抱那一個超過門檻的呢? 另外由於家裡要贈與 父母分開多次贈與(現金或存款)到台灣帳戶 所以導致上面有帳戶金額超過申報門檻 每人一年不到美金七萬 (台灣贈與門檻) 但加總我的帳戶有收到超過美金十萬 這樣有需要報gift嗎? (我的理解是單一贈與人超過十萬才要報) 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2.183.56.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89421744.A.12D.html

03/14 13:40, , 1F
各戶頭金額累積起來超過就要報,全部帳戶都要揭露
03/14 13:40, 1F

03/14 20:23, , 2F
謝謝
03/14 20:23, 2F

03/15 12:07, , 3F
父母贈與算同一來源 http://tinyurl.com/hfp6hpa
03/15 12:07, 3F

03/15 12:08, , 4F
要加起來算 超過100000 就要報
03/15 12:08, 4F

03/15 12:09, , 5F
關鍵是報這個沒差 沒有稅 Form 3520是類似告知
03/15 12:09, 5F

03/16 03:59, , 6F
thanks for the info!
03/16 03:59, 6F
文章代碼(AID): #1OniMm4j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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