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 和工作相關的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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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沒有po錯版. 我想問一下,已經持有H-1B簽證的外國人. 可以再去申請有一定時間效力的觀光簽證嗎?. 會想這樣做只是想以防萬一,萬一意外發生時可以臨時到邊境轉換身份. 確保在美國的身份合法性. 可是看了一下網頁似乎兩種簽證的目的互相衝突. H-1B可以允許有移民企圖,所以不用申請人主動證明無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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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celotCC.bbs@ptt.cc (TechGeek)》之銘言:visa板或許更佳沒規定不行,但施行上有困難其實沒有這麼簡單。改用B入境, 通常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關注,要進小房間一陣子就算成功,給的居留通常也很短嚴格來說不算衝突啦要未雨綢繆重點是和簽證目的不合吧?觀光簽是給來美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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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bbs@ptt3.cc (Engineer & travel agent)》之銘言:. 多謝分享. 其實我真正想處理的是工作上的狀況,所以才在這版上問. 我覺得基本上這就已經是100%的掛羊頭賣狗肉了. 我之前自己的想法,就是很難避免不被刁難. 可是問題是現有的規定下,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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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的話沒什麼好擔心的. 合理的時間內處理完事情就走人,美國也沒有出境管制. 若下次還有機會回來,移民局不會太在乎這種很短期的情形,而且合情合理不必太擔心能待幾天的這種細節。只要展現誠意,盡快處理完事情離境就好有時候十天內的機票根本訂不到,這也不是那麼重要,不必鑽牛角尖. 只要在能解釋得了的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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