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和工作相關的簽證問題
看到這我又想發問了...^^;;;;
我目前的情況是H1b已經核准,但老闆強烈希望我趕快回美國,
所以我準備在台灣申請B1/B2,因為表格中有一欄需填我上次何時入境,留了多久,
我寫的是2005/8,留了約兩年,如果面試官問起,
我準備跟他強調,因為過去一年都在實習(持OPT),沒有機會在美國觀光,
但又有一欄是問:是否有意在美國工作,我還不知道該怎麼填,應該是要填有意的,
如果面試官又針對這項詢問,
我是不是可以說我申請了H1b,但因為10月才生效,所以想趁這段時間去觀光?
還是...我該填無意在美工作呢?
雖然我已經有被拒的心理準備(在台灣沒工作又是單身女性),
但老闆一直問我近況,也只好去試試了.....
※ 引述《cchris (Engineer & travel agent)》之銘言:
: ※ 引述《LancelotCC.bbs@ptt.cc (TechGeek)》之銘言:
: : 希望沒有po錯版
: visa板或許更佳
: : 我想問一下,已經持有H-1B簽證的外國人
: : 可以再去申請有一定時間效力的觀光簽證嗎?
: 沒規定不行,但施行上有困難
: : 會想這樣做只是想以防萬一,萬一意外發生時可以臨時到邊境轉換身份
: : 確保在美國的身份合法性
: 其實沒有這麼簡單。改用B入境, 通常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關注,要進小房間一陣子
: 就算成功,給的居留通常也很短
: : 可是看了一下網頁似乎兩種簽證的目的互相衝突
: 嚴格來說不算衝突啦
: : H-1B可以允許有移民企圖,所以不用申請人主動證明無移民意圖
: : 但是B-1 申請人必須主動證明沒有移民意圖
: 沒錯
: : 好死不死我又已經持有H-1B了先
: 要未雨綢繆
: : 這似乎和法規的原意應該是有相當大的出入了
: 重點是和簽證目的不合吧?
: 觀光簽是給來美國觀光的人用的。想申請,就要證明你符合觀光的條件。
: 例如: 長住在母國/第三國,有穩定工作/和原居地的聯結; 有強烈動機讓你回原居地
: 你有長期住在台灣嗎? 你在台灣有穩定工作、資產、配偶子女嗎?
: 如果沒有,怎麼證明你想去美國「觀光」或「出差」?
: 你是真的想來美國觀光嗎? 還是想當偽觀光客? 以觀光之名做別的事?
: 畢竟這是觀光商務簽證,而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簽證
: : 但是這樣有辦法說服移民官核發觀光簽證嗎?
: 你自己覺得你有能力說服嗎?
: : 有人有真實案例可以分享嗎?
: 一來極少人企圖這麼做,因為實在沒什麼意義/必要性
: 二來確實很難,三來成功的不是沒有,但一定有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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