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專利師考試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時間13年前 (2013/01/04 10:17)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 6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發表正式公告了 這下應該算定案(不是草案摟)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7215&ctNode=410&mp=1
考試院修正專技高考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條文
發佈日期:101/12/27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修正
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專利師考試自民國97年起納入國家考試,各界對於應試
科目與專業核心能力是否密切結合迭有關注。為精進其考試制度,考選部於101年
11月20日邀集產官學各界開會研商,決議應試科目部分修正,其中「行政程序法與
行政訴訟法」修正為「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修正為「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修正為「普通
物理與普通化學」,另新增「專利代理實務」科目,以符合專業及實務核心能力需
求。
至於應試之試題型態,黃秘書長表示,「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
「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專業日文」等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與
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採測驗式試題,以適度增加測驗廣
度;其餘應試科目則採申論式試題。
※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Ymiao (喵的)》之銘言:
: :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1323
: : 普物普化表示:我們又回來了~
: 1.普物普化保留但刪了微積分
: 2.普物普化 改成 全選擇題
: 3.多加一科專利代理實務 (寫CLAIM ?)
: 4.專利法、行政救濟法規、審查基準 加入 選擇題
: 第六條本考試應試科目:
: 一、專利法規。
: 二、專利行政救濟法規。
: 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 四、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 五、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
: 六、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
: 七、專利代理實務。
: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如下:
: 一、專利法規、專利行政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專業日文採申論
: 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二、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採測驗式試題。
: 三、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專利代理實務
: 採申論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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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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