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實務上 著作權與新式樣專利之界線為何?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我要當陽光型男!!)時間13年前 (2013/04/08 15:55),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一個問題 困擾俺很久了 特來版上請教先進們 在椅子都是方方正正的年代 有一甲設計有一具曲面的蛋型椅子 如下列: http://25togo.blogs.com/mymy/2005/07/modpod_.html 其於設計展中展出並有推出量產產品之訂購 甲未申請新式樣專利 唯其後有一乙見其未申請專利則予以仿製以為販售 除了標籤上的公司名稱外 仿製品之形狀產色及材質等均與被仿製品完全一樣 以致甲之客戶全數跑單 甲之公司因週轉不靈而倒閉逐以著作權法向乙求償 乙主張:該蛋椅之販售品係利用模具一體灌鑄而成 其非為著作權法中所指之美術工藝品 甲主張:雖其販售版本係以一體灌鑄而成 惟其概念椅(展出於設計展中之展示品)係以手工製作 顯為著作權之標的 並引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裁判字號 91,訴,1179 為案例予以爭辯 故乙係侵害該概念椅之著作權 HTTP://cips.ntcri.gov.tw/upload/2010/01/1262573011125.doc 就案例觀之 法院係採甲說~ 但很明顯地 蛋椅也的確是新式樣(設計)的範疇 若甲之主張為正確 則凡具有手工打造樣板的工業產品通通落入著作權的範疇? 權利重疊 那新式樣與著作權的界線在哪? 如何競合?(還是說根本沒有競合的問題?) btw 此問並非作業或職務內容 只是對這塊很有興趣 想搞清楚問題 請先進們不吝指教 小的在此謝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59.67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211.21.159.67 (04/08 16:13)

04/08 16:23, , 1F
...... 著作權裡的 "重製"?????
04/08 16:23, 1F

04/08 17:22, , 2F
各國規定有所不同
04/08 17:22, 2F

04/08 17:26, , 3F
著作->重製物->重製物之抄襲=著作之抄襲, 不能因此消滅權利
04/08 17:26, 3F

04/09 01:11, , 4F
(遠目) 先進們要不要提點一下 XDDDD
04/09 01:11, 4F

04/09 03:07, , 5F
這件案 採甲說很奇怪 就像甲去照阿里山日出
04/09 03:07, 5F

04/09 03:07, , 6F
乙覺得很漂亮 找一天也從同一個角度照日出
04/09 03:07, 6F

04/09 03:08, , 7F
兩張照片就算很像 也是兩個著作權
04/09 03:08, 7F

04/09 03:09, , 8F
更何況著作權的標的應該不是概念吧
04/09 03:09, 8F

04/09 03:12, , 9F
只想到一個可能 形狀和產色的複製算是著作的複製概念
04/09 03:12, 9F

04/09 11:36, , 10F
D兄 這案子比較像是 甲拍一X照 乙拍X照得一Y照 Y照侵權?
04/09 11:36, 10F

04/09 11:37, , 11F
判例中有提到 "除該產品另經改作而又足具創作性時,而得
04/09 11:37, 11F

04/09 11:37, , 12F
以獨立之衍生著作權保護外,該產品僅為原著作物之重製物
04/09 11:37, 12F

04/09 11:38, , 13F
爾,非謂其後之重製物均為一新著作物』 所以應無爭議?
04/09 11:38, 13F

04/09 11:39, , 14F
另外 文中一問之標的物為『概念椅』 而非概念 請查照
04/09 11:39, 14F
文章代碼(AID): #1HOdV_JX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HOdV_JX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