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創新業者請醒醒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SANKK)時間9年前 (2016/04/12 17:16), 編輯推噓6(6012)
留言1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開場,有錯請大力鞭~ 話說,好特殊的網頁還是網站設計,動態磚~ https://alifetale.wordpress.com 結論:智慧財產相關法,可以當作是一把槍,用來對付仿冒業者, 但,總要買槍買子彈跟學射擊技巧吧~ 在智慧財產權的世界中,真的是[被盜版是因為你沒做好保護] (請不要無限上綱如強暴); 美國智慧財產權界哩,有一句很有名的話: 「你不可能不侵權,因為我刻意把你的產品寫進我的請求項裡!」 (某大的簽名檔xdxd) 創新業者創作是很辛苦的,是嘔心瀝血甚至散盡家產的研發與創作,既然是這樣,那麼, 當法律可以提供創新業者應有的武器(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時,可以保護自己的行為什 麼不去實踐呢? 著作權對產品的保護,對於日常生活用品而言,著作權的保護是很弱的,日常生活用品無 法當作藝術品或美術品來看待,至少大部分的時間是被用來使用的,所以,總理大臣用著 作權的概念去主張侵權,在法律上是很弱的。 法官的角度,真的不能說他是恐龍(請不要比照刑民事案件),主張侵權時,一定是發明 、新型或設計的專利比對待鑑定物,就是盜版的「產品」;法官找不到可以認定侵權的法 條阿,這要怎定罪?即使到了國外,這樣的狀況一樣是輸。 台灣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修法速度,我覺得可以說是世界之冠了,但為什麼國外仿冒侵 權訴訟比較少?真的很少,因為有著更可怕的組織存在阿,「暗黑專利界」!!! 好吧,就是專利蟑螂,為什麼要生產?為什麼要仿冒?通通不用,花個總理大臣所謂的大錢 ,請個專利咬死你,就像上面的名言一樣。 這裡不是批判,而是提出真實的狀況。 但是,真的看的出來總理大臣的灰心跟無奈,但是智慧財產權法就是這樣,即使是主張先 發明主義的美國,還是要有專利阿。 -- http://wow.evenrain.net.nyud.net/sig.php/52968papRl.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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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31, , 1F
發明人嘔心瀝血發明之後 覺得法律或其他專業服務不值錢
04/12 19:31, 1F

04/12 19:31, , 2F
不想花錢去買服務 又不肯或不能自主學習 怪誰?
04/12 19:3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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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想花錢 是在台灣花了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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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民事訴訟判賠千萬以上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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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09, , 5F
因為專利侵權判賠千萬的又有多少?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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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10, , 7F
這篇可以看看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本生意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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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59, , 8F
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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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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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這個理由 其實申請專利也隨便請請拿個心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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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專利業界的 是發明人公司裡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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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心聲真的是這樣 不花錢嗎? 看看幾年前新型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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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多到爆炸 夠花錢了吧 結果卻是就算有發明有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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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出來結果卻是這樣 乾脆只請國外 國內有人告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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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算萬一告輸賠錢的還遠比(專利建置+侵權獲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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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3, , 16F
會請新型 通常都是請來打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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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8, , 17F
同意 訴訟現在大部分都有發明or新型有代碼6 加鑑定報告
04/12 21:28, 17F

04/13 00:50, , 18F
蟑螂很會生小蟑螂啊 還滿手發明專利咧 吸血就飽了
04/13 00:50, 18F
文章代碼(AID): #1N3BpacK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N3BpacK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