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00年才能完成都更?沈伯洋:台北會完蛋
※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 作者: atliberty (正東十三海浬~~)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300年才能完成都更?沈伯洋:台北會完蛋
身為長年實際參與過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的人,不論站在建商、整合推動者,還是住戶
的角度來看,沈伯洋講的很多東西根本沒有碰到台北市都更真正卡關的核心。
台北市都市更新最現實的兩大問題:
一、很多老公寓都更後,實際居住空間就是會縮水。
台北市大量老公寓土地地目為住三,基準容積率只有 225%。
這類老公寓原本公設比極低,甚至還存在違建、增建等長年實際使用空間;若更新成符合
現代法規的電梯大樓後,要負擔電梯、梯廳、消防、機電等公共設施以及更新成本。
所以即使取得容積獎勵,最後真正能使用的室內空間仍可能大幅縮水。
這也是台北市大量四、五層樓老公寓「極難」推動都更最現實的原因之一。
講白了:
你現在家裡30坪,都更完實際室內可能只剩20坪,少了一、兩個房間,家裡根本不夠住,
你會想都更? 不論你要說這類人貪還是怎樣, 實務上空間不夠就是最大的抗性。
講再多都市景觀、公共安全、都市再生,屋主最後還是會回到最現實的一句:
「所以我都更完到底剩多少?」
二、政策長期只敢給蘿蔔,不敢給棍子。
只要「不都更」沒有相對應的成本,就很難真正加速都更。
現在老公寓持有成本低,也沒有建立像部分國家那種更強制性的長期修繕、檢查與基金制
度;更現實的是,在權利變換制度下,不同意戶的合法財產權仍然受到保障。
結果形成一個非常荒謬的現況:
積極參與的人花時間開會、研究、整合、承擔前期風險;完全不參與的人可以一路等到最
後,再來看別人整合出什麼成果。
甚至實務整合上,越晚同意的人還可能越想談更多條件。
那從一個純粹理性的屋主角度:
我幹嘛積極參與都更?
這才是制度真正應該解決的問題。
執政黨如果真的想處理,其實根本不用選上台北市長。
中央現在就可以開始提出《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建築、稅制、公安制度的修法。
既然政治人物口口聲聲說這是「公共安全問題」,那就真的把它當成公共安全問題處理。
真正能立竿見影的政策,我隨便舉幾個:
1. 老舊、耐震能力不足的建築,不更新就自己負擔結構安全責任。
針對一定屋齡以上、或興建於特定耐震設計規範以前的建築,要求定期提出結構安全或耐
震評估。 你當然可以選擇不都更,但如果評估不符合一定安全標準,就自己花錢補強到
符合要求。 不都更可以,但不能把老屋公共安全的成本全部丟給社會承擔。
2. 違建不能反過來成為阻礙都市更新的籌碼。
針對都更範圍內存在違建、又拒絕更新的戶別,可以修法討論取消違建部分的緩拆待遇、
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甚至可以進一步討論:
在涉及高度公共安全需求的都市更新案件中,違建利益是否還應該具有影響都市更新同意
門檻的效果? 合法產權當然要保障。但違法增建憑什麼反過來成為阻礙整棟建築改善公
共安全的籌碼?
3. 把「參與更新」與「長期持有高風險老屋」的經濟誘因真正拉開。
老公寓持有者願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完成必要耐震改善,就給予稅負優惠。
不願意更新也可以,但應該逐步建立強制修繕基金、公共安全保險、定期檢查及必要補強
制度。高風險老屋持有越久,安全維護成本本來就應該越高。這才符合正常的風險定價。
4. 真正去碰都市更新最敏感的「同意門檻」。
如果政府真的認定某些高齡、高風險建築的更新具有高度公共利益,那就修法討論:
在土地、建物及所有權人達到一定多數,例如50%以上之後,即可進入更強制、更快速的
更新程序,同時大幅簡化不必要的行政審議。
當然,50%是不是最適比例可以討論,也一定涉及財產權保障、比例原則及不同意戶的程
序保障。但至少這才是在解決真正的問題。
上面這些如果真的全部做下去,我敢說:
即使基準容積率還是225%,台北市都市更新一樣會滿地開花。
因為現在最大的制度問題之一就是:
參加都更有成本,不參加都更卻幾乎沒有相對應的成本。
但問題來了。
哪個政治人物敢這樣做?
要求老屋強制定期耐震評估、花錢補強——得罪老屋屋主。
增加高風險老屋持有成本——得罪老屋屋主。
優先處理違建——得罪違建戶。
降低強制更新門檻——得罪不同意戶。
哪一項不是票?
所以大家都知道問題在哪,但真正會掉票的事情沒人敢碰。
於是參選人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整天提出一些無關痛癢的措施,講得好像自己當上市長以
後,照這套方法就能讓台北市都市更新效率突飛猛進。
我只能說:
想太多!
政治最好笑的地方就在這裡。
真正有效、但會掉票的政策不敢提;
提一堆無關痛癢、政治成本極低的政策,支持者反而看得熱血沸騰:「太棒了!終於有人
要解決都更問題了!」
至於另外講的「老宅延壽」或「耐震補強」……
我建議提出這些政策的參選人或市長本人,親自走進台北市各個老公寓巷弄看看。
不要只坐在辦公室裡看示意圖。
你先告訴我,你所謂耐震補強的外部鋼構,到底要架在哪裡?
臨主要道路、有足夠人行空間,或基地本身還保留足夠法定空地的建築,當然可能有施作
條件。問題是台北市大量老公寓的現況是什麼?
巷弄狹窄、棟距極小、既有使用空間早就非常侷促,有些周邊空間甚至還存在各種既有增
建。 這些房子如果要採外部增設鋼構等補強方式:
鋼構要立在哪?
立在馬路上嗎? 還是強拆一樓占用的違建?
(政府你敢做? 一樓會不會要求其他樓層違建一併公平處理?)
當然,耐震補強並不是只有外加H型鋼一種工法,實際上還有RC增設剪力牆、翼牆、柱補
強、制震等不同方案,但大體都是需要『更多的空間』。
這種議題真正的問題:
技術上「可以補強」,跟現實上台北市大量老公寓在空間、產權、施工、住戶協調及
成本條件下「具有普遍可行性」,完全是兩回事。
如果要用少數成功案例告訴大家「老屋不用拆,補強延壽就好了」,然後把它包裝成
解決台北市老屋問題的重要方案—— 早睏早有暝啦!
對了,這位說台北都更300年會完蛋的政黨,正好就是當年造成都更推動停擺,
讓都市更新一度卡死,即使後來修法,到目前也因為當年文林苑事件,導致審查
的門檻和流程拉的極長。
這種一邊說要解決都更問題,但另一邊又製造更多問題的人,
用通俗一點的用語會稱這類人『生雞蛋沒,放雞屎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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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是謬思。
你自己想,如果藍做這件事,難道鐵到不能再鐵的40%綠就會支持他嗎? 高機率不會。
但做下去,本來支持蔣但被影響的支持票, 高機率會流失!
然後違建這東西... 不會只有 2-3 成的比例有違建而已啦。
全台北的老公寓我看至少 8 成以上都有各種類型不同的違建樣態。
講 8 成可能還太客氣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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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說法是『沒分回條件的老公寓』 基本上都更就是死局。
客氣一點講說可能還有微乎極為的機率 (剛好同一基地的屋主心態都很健康)
所以才要選對 "都更宅"啊!
之前就說過了,台北一堆住公寓的自己幻想以為自己家都更條件很好,殊不知只是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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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基泰那個又是一個很好笑的案例
當初一開始基泰直接給最好的條件,那條件是基本上建商去找都不會給的。
單純是因為不小心造成鄰損給一個最大誠意的條件。
結果一堆綠色議員跑去找那些受災戶聲稱要台北市政府負責 (試圖升級成政治議題)
結果依法規去算怎麼給就是給不到基泰當初的條件。
去年這批鄰損戶就都回頭去找基泰。
整個過程浪費一堆時間。
綠油油是不是該出來跟這都更案的住戶道歉啊?
又是一起生雞蛋沒,放雞屎一大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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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的過程,地主出的成本叫『土地』。
土地是有價值的啊! 所以為什麼台北市相比其他縣市容易都更?
就是因為土地價值相對高很多,所以要說屋主完全沒負擔成本?
這說法也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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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住眼睛的鳥,即使這麼清楚的事實告訴他是誰在擋都更,他也能因為支持綠色價值,
要硬扯一個別人也很爛的說法來安慰自己。
可憐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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