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華為和InterDigital簽署全球專利授權協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ss1673)時間8年前 (2017/01/13 08:4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來源:http://bit.ly/2jp878q 華為和 InterDigital簽署全球專利授權協議 授權金可能低於0.019% 2016年9月6日,美國無線通訊技術研發公司InterDigital及其子公司, 宣布與中國大陸華為(Huawei)及其子公司簽署一份全球性、多年期及非獨占性之專利授 權協議,結束雙方就標準必要專利(SEPs)合理權利金比率條件之長期爭執,以及自2013 年以來所有專利侵權及反壟斷等訴訟。 該協議中,華為及其子公司將就旗下所有3G和4G行動通訊裝置等產品銷售向InterDigital 支付專利授權費用,同時雙方亦就共同研發合作建立一初步框架協議,對此,華為將轉讓 部分旗下專利給InterDigital。前述協議內容,或意味著未來雙方將在技術研發或甚至專 利貨幣化政策上建立同盟關係。 華為和InterDigital 之無線通訊標準SEPs授權糾紛始於2011年,在雙方協商談判破裂下, 2011年7月26日,由InterDigital率先於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方法院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USITC)對華為提起侵害專利權訴訟,要求侵權產品禁止進口販售及侵權賠償等救濟。 隨後,同年12月,華為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InterDigital提起反壟斷訴訟,並要求就 SEP合理權利金比率進行仲裁;另一方面,華為亦向歐盟執委會及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會提出反壟斷申訴。 2013年10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InterDigital標準必要專利權利金比率, 應比照對蘋果授權案例以每單位產品售價0.019%, 以及InterDigital權利金要求構成壟斷行為,應賠償華為2000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2013年底,雙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並撤回全球各地之專利侵權訴訟及反壟斷投訴。2014年5月,中國發改委宣佈中止對InterDigital進行反壟斷調查。 2016年9月6日,雙方正式簽署全球專利授權協議。 InterDigital所發佈官方新聞稿中,並未透露雙方達成共識之權利金比率為多少, 但應難滿足InterDigital最初提議之權利金比率以每單位產品售價2%計, 推測應該比照此對蘋果授權案例以每單位產品售價0.019%計。 致使華為與 InterDigital從對抗轉向合作之主要原因,或為: (一)InterDigital在無線通訊技術研發領域之地位舉足輕重, 所持有之無線通訊標準專利組合實力十分強大, 包括蘋果、三星等主要手機廠商皆與InterDigital簽署專利授權協議, 故華為勢必需要與InterDigital達成妥協或甚至合作,以順利進入美國市場, 且借助InterDigital專利授權事業,亦可促進自身專利技術貨幣化, 或為華為轉讓其專利給InterDigital之主要動機; (二)華為雖在中國大陸訴訟方面大獲全勝,然廣東人民法院判決結果, 可能導致標準必要專利價值大為降低, 顯著不利於華為仿效InterDigital推行專利貨幣化政策, 向國內外眾多智慧手機廠商收取授權費用。 經過長年智財經營及技術累積,華為本身亦掌握可觀之3G及4G通訊標準專利技術資產, 亦希望尋求研發回報,故雙方在無線通訊標準領域實處相同立場並有共同利害關係, 由此背景條件觀之,不難理解雙方何以迅速和解並發展合作關係。 外界報導認為,華為和 InterDigital建立合作關係, 未來或可能帶給小米、魅族、OPPO、Vivo等其他專利實力較為薄弱之中國大陸手機品牌廠 商更多挑戰,考慮到此些廠商目前尚未與InterDigital達成專利授權協議,且華為亦希望 借重InterDigital來向前述廠商索取專利授權費用,促使華為選擇儘早與InterDigital達 成全面授權協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45.192.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84268403.A.546.html
文章代碼(AID): #1OU2DpL6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OU2DpL6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