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美國專利的延伸申請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第三人的到來)時間7年前 (2017/09/08 16:07),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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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einghollow (sss)》之銘言: : 請問各位板上的大大 : 可以一個發明專利在通過後 : 就權力項做小部份的修改 : 然後在繼續申請幾乎一模一樣的專利 : 然後只是一點點的改變嗎? : 如果有一個發明人在專利通過後每兩年都做小部份的修改 然後再度的申請 這樣他的用意為何? : 可以技術性延長專利年限 還是把專利數目變多可以要求比較多的授權費 還是提告訴訟的成本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35F. 1. Continuation Applicaiton/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容易變成非法定重複 專利(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其中一種克服的方式是簽署終端放棄 (終期放棄)(terminal disclaimer),但是這樣一來的話,子案的專利權會跟母案綁在 一起,比較像是臺灣的「設計-衍生設計」這樣的關係,而且也會同時到期 2. 每一套不同的請求項,只要用語有差異,其範圍或多或少有差異,所以這種調整用語 申請子案的方式,是希望「使專利權的範圍更確實的涵括到所有可能的範圍」 當然,實際上這樣做的人是不是這個意圖、是不是有達到這個目的那就是另一回事 3. 那為甚麼不一次申請很多套?->不一定會准,先拿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再來慢慢研究 、擴充專利權保護的範圍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回到你的問題 年限是不會延長的 授權金可能可以要比較多一點(要實施的人要一起獲得母案跟子案的授權) 訴訟成本不會這麼容易就被提高(提高對方的訴訟成本通常自己的也會提高) 自己的維持成本很確實地被提高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205.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04858033.A.43D.html

09/08 20:20, , 1F
太感謝了 大大確實解決我的疑惑
09/08 20:20, 1F

09/09 08:31, , 2F
順道問一下,若母案公開超過一年,但還在pending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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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08:31, , 3F
子案才申請,此時母案是否可當子案的先前技術?
09/09 08:31, 3F

09/09 08:32, , 4F
CA/DIV的話沒這個問題,CIP的話可以
09/09 08:32, 4F

09/09 17:32, , 5F
順便請教一下,如果母案被舉發後撤銷專利,子案還有
09/09 17:32, 5F

09/09 17:33, , 6F
效力嗎?
09/09 17:33, 6F

09/11 10:05, , 7F
當然有,但是如果母案是因為novelty/inventive step
09/11 10:05, 7F

09/11 10:05, , 8F
被撤銷的話,子案看起來也很危險呢(啾咪)
09/11 10:05, 8F
文章代碼(AID): #1Pia-nGz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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