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申復邏輯是否正確?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RUF)時間6年前 (2018/08/28 20:46), 編輯推噓12(12017)
留言29則, 1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有個案子有審查意見下來 全部的項次被多個引證案認為不具進步性 以下是我項次的特徵舉例 第一項 A+B 第二項(附屬第一項) C 但審委用一個引證案的D特徵認為等同於我第一項的B 又用該D特徵認為等同於我第二項的C 但我B跟C是完全獨立的兩個機構(如B為取放機構 C為傳送機構) 而D特徵類似一個機械手臂 所以我的申復可以把第二項併入第一項變成A+B+C麻? 因為我認為如果拆成兩項 審委在第一項把D認為是B 在第二項把D認為是C 這樣還合理 但我如果只有一項是A+B+C時 審委應該不可以同時把D認為是B跟C吧? 請問我如果這樣申復修正 是否合理? 請板上各前輩指點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52.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35460374.A.7DD.html

08/28 22:23, 6年前 , 1F
你的第二項本來就包含A+B+C的特徵了啊
08/28 22:23, 1F

08/28 22:33, 6年前 , 2F
重點是你覺得 D是B或是C 還是都不是?
08/28 22:33, 2F

08/28 23:06, 6年前 , 3F
...Claim2本來就是A+B+C了 跟合併沒有關係阿
08/28 23:06, 3F

08/28 23:57, 6年前 , 4F
當然可以認為D同時是B跟C,只憑這樣資訊很難完全判
08/28 23:57, 4F

08/29 04:39, 6年前 , 5F
可以併進去再更詳細定義
08/29 04:39, 5F

08/29 07:30, 6年前 , 6F
推 S 大 原 po 給的資訊太少 不好隔空抓藥
08/29 07:30, 6F

08/29 09:22, 6年前 , 7F
這樣看D是否具有B與C的功能, 或是說D本身就是一個機械
08/29 09:22, 7F

08/29 09:23, 6年前 , 8F
手臂而非一個單元?
08/29 09:23, 8F

08/29 09:23, 6年前 , 9F
↑要
08/29 09:23, 9F

08/29 09:24, 6年前 , 10F
就機械手臂來看,精密取放機構和真空閥機制有關,精密移
08/29 09:24, 10F

08/29 09:26, 6年前 , 11F
動機構和直流馬達(無刷/有刷)有關
08/29 09:26, 11F

08/29 09:27, 6年前 , 12F
以前常處理機械手臂問題, 如果D只是單元級的元件,實際
08/29 09:27, 12F

08/29 09:28, 6年前 , 13F
上不太可能等同B和C,就算真找到可以等同的單元, 組合式
08/29 09:28, 13F

08/29 09:28, 6年前 , 14F
和分離式在連結關係上一定仍舊存有差異及限制
08/29 09:28, 14F

08/29 10:50, 6年前 , 15F
單就你說的取放和傳送,機械手臂都有可能
08/29 10:50, 15F

08/29 10:50, 6年前 , 16F
可達成
08/29 10:50, 16F

08/29 10:55, 6年前 , 17F
看您的說明 原用詞九成屬手段功能用語 請參酌對應的判斷
08/29 10:55, 17F

08/29 10:55, 6年前 , 18F
準則。
08/29 10:55, 18F

08/29 10:56, 6年前 , 19F
隔空抓藥 吃死人可不要找我負責 XD
08/29 10:56, 19F

08/30 08:01, 6年前 , 20F
將D同時認為B或C是可以的,而且審查委員沒有禁反言的
08/30 08:01, 20F

08/30 08:01, 6年前 , 21F
問題,實務上他可以在前一OA說一個說法,後一個OA推翻
08/30 08:01, 21F

08/30 08:01, 6年前 , 22F
自己而且完全相反
08/30 08:01, 22F

08/30 08:02, 6年前 , 23F
所以建議答辯時儘量就實質差異去發揮,不要去想你想的
08/30 08:02, 23F

08/30 08:02, 6年前 , 24F
這種,或是抓審委語病
08/30 08:02, 24F

08/30 08:22, 6年前 , 25F
推樓上 Good point
08/30 08:22, 25F

08/30 17:02, 6年前 , 26F
推"就實質差異去發揮",程序或邏輯錯誤審委下次改就新OA
08/30 17:02, 26F

09/01 08:53, 6年前 , 27F
建議放棄
09/01 08:53, 27F

09/01 15:11, 6年前 , 28F
樓上別這樣啊 大家都要混口飯吃啊 XXXXDDDDDDDD
09/01 15:11, 28F

09/03 16:57, 6年前 , 29F
事務所用審查的瑕疵來打 可以多申復幾次 多收一些費用
09/03 16:57, 29F
文章代碼(AID): #1RXKGMVT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RXKGMVT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