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專利創作者轉移?
※ 引述《kiss81271025 (yuting)》之銘言:
: 我是產品設計師,除了專職的公司外還有在第二個公司接案,但兩家公司的產業是相同的
: ,第二間公司有產品要申請專利,創作人要掛上我的名字,但怕與第一間公司產業相同怕
: 會有問題,是不是可以請第二間公司的創作者先掛上別人的名字,之後再轉移著作權?
: 創作者是掛3個人的名字,是否可以轉移只轉移1人名字?
: 或是有其他方式?
你在A公司任職,也在相同產業的B公司接案
B公司要把你在職務上的發明拿去申請專利
但你怕在外兼職東窗事發...對吧?
你想知道的的應該是..
發明人能不能移轉?
不行。發明人這個「姓名表示權」屬「人格權」,不得為移轉之標的
我記得沒錯的話,申請時可以向智財局請求:公開/公告不要登載發明人姓名
這樣就達到你想隱藏發明人姓名之目的
剛剛想到另一招
可於專利申請後再追加發明人(要檢附全部發明人的簽名)
對於申請時點何有限制(是否公開/公告前要申請?)
審查基準沒寫,我想就是沒限制(公開/公告後也可以追加)
程序審查基準「3.1發明人之異動」(p.1-3-3)
依我得理解,後者追加的方法,應該比較符合你需求
以上是翻程序審查基準的淺見
你也可以打智財局找服務問問看(02)8176-9009
大guy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64.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53529389.A.CB2.html
推
03/26 07:36,
5年前
, 1F
03/26 07:36, 1F
→
03/26 07:36,
5年前
, 2F
03/26 07:36, 2F
公開也可以哦
但是,要在申請時註明&檢附發明人/創作人/設計人書面聲明
(或最遲在智財局完成公開準備作業前,提出申請)
此外,這項「不公開姓名」請求不能撤回
也不能請求重新公開/公告其姓名
剛翻程序審查基準是這樣
「3.2請求不公開發明人姓名」(p.1-3-3)
※ 編輯: kimo6414 (223.137.64.10), 03/26/2019 10:52:25
推
03/26 11:15,
5年前
, 3F
03/26 11:15, 3F
※ 編輯: kimo6414 (223.137.64.10), 03/26/2019 11:47:26
推
03/26 12:01,
5年前
, 4F
03/26 12:01,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atent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