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賓士[D128047]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mord)時間2年前 (2022/08/04 14:13), 2年前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6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mordred (mord)》之銘言: : 於賓士之[D128047]載明: : "該燈具之形狀係呈梯形。該燈具由兩個部件所構成,該兩部件 : 又細分成兩個具有一直立凹部之部分。 該第一部件係呈一梯形尺寸而該第二部件則係狀 : 似液滴。 本創作係關於一種新穎且獨特的外觀設計,其不僅可達成預期的功能, 且亦提供 : 一從未見於任何先前技藝中並具有賞心悦目之視覺效果的獨特外觀。" : 就「不僅A且B」而言,是不是同時具有A與B??? : 以D128047而言,A應是「達成預期的功能」,而B應是「提供...視覺效果的獨特外觀」。 : 何謂「預期的功能」??? : 「預期的功能」是由「預期的結果」所產生??? : 以「固有之結果」與「無法預期之結果」的區別與論辯的探討而言, : 例如,於「智慧財產權月刊249期」 : https://pcm.tipo.gov.tw/PCM2010/PCM/ebook/book/249/36/index.html?_ebooktimestamp=637946948785180169 : "柒、結論 : 「無法預期之結果」的證據通常用於化學(尤其是醫藥)領域,當申請人欲 : 利用「無法預期之結果」建立非顯而易見性........." : 問題是,該文「固有之結果」與「無法預期之結果」係以發明/新型為探討標的,而並非是 : 以設計專利. : 以「提供...視覺效果的獨特外觀」而言,於 :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84-873246-9d957-101.html之檔案下載所 : 得之「認識專利」的第19頁內容: : 「設計專利是指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 : 其中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為一種透過顯示裝置顯現而暫時存在之 : 平面圖形,該圖形本身應屬花紋或花紋與色彩之結合的性質,亦得申請取得設計專利。因 : 此,申請設計專利所呈現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以下簡稱外觀)的創作,必 : 須符合「應用於物品」且係「透過視覺訴求」之具體設計,才符合設計之定義。」 : 是以,以D128047而言,除了「提供...視覺效果的獨特外觀」之外, : 亦具有「達成預期的功能」(是何種功能???) ??? : D128047可為設計專利之申請標的???? 以「設計專利侵權判斷要點」為關鍵字進行google搜尋, 可得[專利侵權判斷要點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s://topic.tipo.gov.tw patents-twPDF] 於「專利侵權判斷要點」pdf檔的第65頁(73/106)載明: 「再者,若設計特徵兼具功能效果,確定設計專利權範圍時,雖不得將功能效果納入考量 ,但不能僅因其兼具功能效果,即排除該設計特徵,例如門板設計,其門板表面具視覺性 特徵兼具防火效果,不能僅因該表面兼具防火功能,即認定其設計特徵不屬於專利權範圍 的內容。」 是否可解讀為:[由於門板的設計,雖其表面兼具防火功能,然,不會因為該門板的設計, 使防火功能增強,例如,由原先抗攝氏1500°變成為可抗1600°,換言之,不會因門板設計而 增強防火功能,所以門板設計特徵可屬於專利權範圍的內容???] 惟,以D128047而言,燈具的[設計]是否會影響到/是否具有[能使車燈的車燈光照的更 遠/照射範圍越大/防霧效果好...等等之功能/功效]??? D128047之全文中所述之[達成預期的功能]是指達成何種功能??? 以上述之門板而言,應是不會影響到[防火功能](例如,增加抗火溫度忍耐度) 申請之發明/新型/設計專利為可專利之標的,於取得專利權後,自是以其權利範圍而論 及待鑑定物之侵權與否. ps.已將誤繕之「門把」修正為「門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14.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659593616.A.430.html

08/04 14:23, 2年前 , 1F
想問原po也是IP工程師嗎?很熱血
08/04 14:23, 1F

08/04 15:23, 2年前 , 2F
[也]?您是patent engineer?.閣下好! 僅就內容論專利..:D
08/04 15:23, 2F
※ 編輯: mordred (111.249.189.244 臺灣), 08/04/2022 22:09:02

08/04 23:36, 2年前 , 3F
原PO的中文寫得不像中文,看了很痛苦
08/04 23:36, 3F

08/05 01:07, 2年前 , 4F
因為「/」?...:D 不過還是想探討[預期的功能]是指???..:D
08/05 01:07, 4F

08/05 09:37, 2年前 , 5F
設計專利 就是針對 "外觀造型" 進行保護的專利
08/05 09:37, 5F

08/05 09:38, 2年前 , 6F
你引用的文字 純粹只是表示不能只因為其具備功能
08/05 09:38, 6F

08/05 09:39, 2年前 , 7F
而否認其具有取得設計專利的可能性 就只是這樣
08/05 09:39, 7F

08/05 09:39, 2年前 , 8F
別鑽牛角尖
08/05 09:39, 8F

08/05 09:41, 2年前 , 9F
前文回覆過了 設計專利裡面關於文字解說的部分
08/05 09:41, 9F

08/05 09:42, 2年前 , 10F
純粹只是協助理解所請標的 不會影響保護範圍的解讀
08/05 09:42, 10F

08/05 09:43, 2年前 , 11F
設計專利的保護範圍 原則上就是就圖面來比對
08/05 09:43, 11F

08/05 09:44, 2年前 , 12F
不要把文字說明的部分拉進來 這不是設計專利要保護的
08/05 09:44, 12F

08/05 09:55, 2年前 , 13F
完全同意kai大的看法。
08/05 09:55, 13F

08/05 09:58, 2年前 , 14F
燈具的設計可"不影響發光"就變成結構上某些部位的形狀角度
08/05 09:58, 14F

08/05 09:58, 2年前 , 15F
有特殊限制,由新型的結構去保護似乎比較適合
08/05 09:58, 15F

08/06 13:28, 2年前 , 16F
還看的下去,這中文完全無法
08/06 13:28,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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