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atent ]
討論串[問題] 想當然爾&專利?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ner (井底之蛙)時間16年前 (2009/12/24 18: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因為申請專利是委任契約,. 而委任契約只要受任人有做事,. 不論最後事情有沒有作成,. 都可向委任人請求報酬。. 不過委任契約很重視受任人的資格及專業能力,. 實務上,很多事務所都沒有專利師或專利代理人的牌照。. 而是租牌來開業的,. 實際負責撰稿的是專利工程師,. 而租牌的代理人,. 常常連稿子長
(還有101個字)

推噓1(1推 0噓 8→)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loe (YoY)時間16年前 (2009/12/10 14:0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小弟有個軟體流程想申請專利, 小弟查過世界上的專利並沒有此軟體流程"類似"的. 但是, 因為市面上有些產品, 那些產品在流程上似乎很接近小弟想申請的專利. 但是那些產品的專利, 主要是新型專利, 新式樣專利, 並沒有對軟體流程申請專利. 事實上那些硬體產品本身已經是上百年的老東西了(機械式). 而軟
(還有102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