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atent ]
討論串參酌它國審查意見不妥嗎?
共 9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本無不妥 可以用為何不用. 但是說明書要看一下 理由要看一下. 話說中文說明書和英文說明書不同 可能引證就不一樣. 有可能英文修成中文 美國就過了 那台灣還在!@#$. 有的時候 歐洲或美國審查官 會針對特定的字詞或定義. 引用基準中的判例 告訴您 他的看法如何. 那這照抄 應該有點扯吧. 之前有先
(還有145個字)
內容預覽:
以我自己的觀點看來. 要參考其他國家的審查意見當然沒問題. 高速公路都開下去了節省大家的資源跟時間也沒什麼不好. 但是!!!. TIPO真的有越來愈過份的趨勢. 之前潘先生的事件小妹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幸好客戶有一起去面詢. 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客戶報告面詢結果. 潘先生這種極品一百件可能遇不到
(還有343個字)
內容預覽:
就事論事 戰人不戰國家. prima facie這一段的意思就是指. 表面上看起來美國專利會准許是因為申請人將claim範圍改小. 因此舉證的責任由馬來西亞審查委員移到申請人這邊. 並不代表要求claim修到一樣. 要注意的是. 1. 這個發出的文件沒列出前案和審查理由 (這點我個人很不能接受).
(還有7773個字)
內容預覽:
關於引用國外OA內容. 剛好前陣子處理一個馬來西亞申請案的OA,內容很短,就貼上來給大家參考吧. Your corresponding United States patent no. US X,XXX,XXX B2 has been. granted with claims which are n
(還有43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