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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美國案提出CA相關的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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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athcustom (litron-intl)時間13年前 (2012/12/22 14: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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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答案是可以. 水果公司常常這麼幹. 常見的做法是發給NOA後. 申請人在繳費同時或在繳費後、ISSUE前(就算跟ISSUE同一天也可以)提出子案申請. 審委要你選組,你沒有選的部份表示你認為他的確是"與主要發明不同範疇的發明". 而該發明也被同一說明書完整揭露的話是可以用Divisional/

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funfull (好想唱歌跟曬太陽 囧>)時間13年前 (2012/12/22 08: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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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大家好~. 世界末日後還要上班真的是世界末日 \@.@/. 讓我想唱一首張智成的末日之戀(大誤. 小弟想請教有關美專提出CA的相關規定. 第一點 想請教 是否能在母案核准後領證前提出CA. 35 usc 120 是說可以提出的時機點是 before patenting. http://ww
(還有22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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