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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in firm vs in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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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house 應該比較好吧. 理由,台灣現在的事務所處於砍價競爭階段. 每個PE一個月要趕六件以上的新案. In firm現在的環境,真的不樂觀.... 當然以目前求職市場來說 打開104. 專利相關職缺裡,In firm跟In house的數量應該起碼是8:2吧. 後者的機會,真的好競爭好競爭
(還有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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