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退學另考他校後未發表論文的處理問題
※ 引述《nvfp (nvfp)》之銘言:
: as title, 假設有一博士生, 有兩篇論文未發表,
: 情況如下:
: 老闆手上有: 那兩篇的紙本, 但沒有電子檔
: 博士生手上有: 那兩篇的電子檔
我覺得跟手上有什麼沒有關係...
: 退學改考他校之後可在他校發表嗎? 是完全不行,
: 或是有掛原老師名字就可以, 還是不掛原老師名字也可以?
依我所知,要發表所有作者皆須同意,
正常的話,指導教授應該有資格列為共同作者以上,
故那兩篇作者應該最少掛原老闆及該博士生,
而單位為完成研究的地方,即原學校,
另博士生的部分可加註目前單位(新的學校)。
以上是我認知中符合所述情況的發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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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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