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千里馬J1延長(短期)需回台重辦簽證嗎?
我即將赴美執行千里馬計畫,
計畫執行期間是2009年4月1號~2010年3月31號,
如果我未來想要短期(3個月)延長留美時間的話,
爬文知道可以請教授及學校幫我新辦或延長DS-2019的時間,
如果我未來順利取得新DS-2019的話,
那我是否還需要回來台灣重辦新的J-1簽證呢?
還是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
我原來的J-1簽證都是有效的?
短期延展計畫執行時間需要跟國科會報備嗎?
我如果順利取得效期延展後,
是否需要在一年後馬上跟國科會結案?
或是可以等我回台灣後再結案呢?
如果需要馬上結案的話,
那可以通訊結案或請台灣的親友同學代為處理呢?
煩請前輩指點,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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