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兼課的人可投勞保嗎?若可,比國保便宜嗎?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只愛周小呆一個...... :P)時間16年前 (2009/10/15 21:02),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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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lyh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有兼課的人可投勞保嗎?若可,比國保便宜嗎? : 時間: Thu Oct 15 16:53:07 2009 : : 如題。請教有經驗的網友。 : 有兼課數小時的人,具有投勞保的資格嗎? : : 若有,投勞保跟投國民保險相比,哪個比較實惠呢? : PS:若此種情況仍無投勞保資格,那當然就算了。 : : 謝謝說明囉.... 以下是我兼課的學校給我的答覆,可以參考看看: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5月1日勞保2字第0980140222號令: 核釋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 定,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 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並自即日生效。 自98年5月1日起,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包括臨時工、 工讀生),各服務單位如均屬僱用5人以上之工廠、公司、行號、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 事業之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勞工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 加勞保。雇主如果沒有為員工辦理加保手續,除了會被處以應加保未加保罰鍰外,還必須 負責賠償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損失。 保險給付部分: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辦理 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 ,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但連續加保未滿三十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 被保險人在同一月份有二個以上月投保薪資時,於計算保險給付時,除依本條例第十九條 第二項規定合併計算者外,應以最高者為準,與其他各月份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2.4.235 : 推 howshou:應該是各學校不同吧,我之前兼課的學校可以選擇是否投勞保 10/15 17:00 : → howshou:這種事情最好主動詢問,有些行政機關你不主動,他根本不會說 10/15 17:01 根據上述條文,基本上應該是你在幾間學校兼課,那幾間學校都應該幫 兼任老師投保勞保;不過還是有些學校,特別是公立學校不提他也不會主動告知。 系辦有說會幫我們爭取,不過通過也要等到下一個會計年度才有錢...... : → skyboy:我學校有自行幫忙保, 不過如果有勞保是否不用繳國民年金?? 10/15 17:09 : → skyboy:保障不知道有啥差別??? 10/15 17:09 : 推 su0105:勞保和國民年金只能二選一,基本上勞保為主,勞保福利較優 10/15 17:59 : → su0105:國民年金滿25歲-65歲以下,無勞保者,強制納保國民年金。 10/15 18:01 : → su0105:現在所繳交的國民年金,需要等到65歲才能請領。勞保年資滿 10/15 18:03 : → su0105:25年即可請領,當然能保到65歲,勞保年金領月多。屆時勞保 10/15 18:04 : → su0105:年金+國民年金可請領。依投保比例計算。這是目前的現況.... 10/15 18:05 : → su0105:預祝早日投保"公教人員保險",福利更佳。 10/15 18:07 : → su0105:若轉"公保",勞保年資未達請領條件不予採計。這無所謂,早 10/15 18:09 : → su0105:日保公保,退休福利會更好。任何勞保問題請洽各縣市勞保局! 10/15 18:10 -- 是愛的光線醒來 照亮零度以上的風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25.208 ※ 編輯: sleepyjct 來自: 119.77.225.208 (10/15 21:02)

10/15 21:18, , 1F
記得我在國立科大兼課時 我不想保 但助教非幫我保不可
10/15 21:18, 1F

10/15 21:18, , 2F
他說因為是法律規定 不保不行
10/15 21:18, 2F

10/15 22:02, , 3F
那有領到研究費的研究生 可以保勞保嗎?
10/15 22:02, 3F

10/15 23:33, , 4F
回樓上, 不符合勞基法身分規定, 不行
10/15 23:33, 4F

10/16 01:22, , 5F
1F說的沒錯,只要和雇主有契約簽訂,且五個同事以上,強制
10/16 01:22, 5F

10/16 01:25, , 6F
可是有些規定卻又要求得比照勞基法,很奇怪...
10/16 01:25, 6F

10/16 01:26, , 7F
納保,正式教師和兼課,投保方式不同。退休制度不同。
10/16 01:26, 7F

10/16 01:27, , 8F
勞基法簡單易懂,可自行詳察與自己相關部分,亦可致電勞保
10/16 01:27, 8F

10/16 01:28, , 9F
局,詢問保險制度與細節。
10/16 01:28, 9F
文章代碼(AID): #1Arnr89t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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