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老師叫你做一個有毒的實驗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nvfp)時間15年前 (2010/06/30 20:24), 編輯推噓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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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老師、換教授,講是很簡單, 但卻不是去做就能有效或做得到的事情。 有一個問題在於,拒絕有沒有用, 要看老闆,或許並不是台灣學生都很害怕拒絕老師, 可能更多的是,學生想拒絕老師也沒有用, 有些時候,拒絕老師可能直接相等於要去辦退學。 看看台灣的情況,首先, 台灣沒有「博基法」,特別對學生做任何保障, 老師的要求只要不違法都沒關係, 包括請你去他家大掃除等,顯然超出學生範圍的事, 都沒關係,這只是舉個例, 不合情、不合理、不合勞基法、或不合社會良俗, 但是就是沒有不合法的事,還可以有很多。 再加上,台灣有「大學法」, 確立老師評價學生的自由, 如果一個學生規規矩矩,產出又好, 老師可不可以因為他就是跟學生不對盤給他口試零分? 可以,只是不好看而已。 以上兩個條件合起來, 就是一個結果, 「實務上」老師絕對能夠不鳥學生的反應,強勢的要求學生完全聽他的, 只要他心臟夠大,背景夠硬,不怕難看。 回到原文問題, 學生非勞基法保護對象, 如果鈹操作上的規定,只有定在勞基法或勞工安全衛生法, 教授真的要他去做違不違法?不違法, 如果他不做想換教授,教授能不能不同意?可以, 如果他不做也不換教授,教授能不能就放著不給畢業?可以。 只要他的教授想,也不怕難看的話。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學生就只能聽老師的, 學生還是可以拒絕, 很大部份的老師都還有足夠的良知, 或者會顧及相當程度的顏面, 而會有所折衷。 我想說的只是,有這樣的基本認知, 並理解「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句話, 在看到有人抱怨被老闆逼,老闆很積掰, 自己沒有選擇,是奴隸等等時, 會多想像到一些其所言中, 「逼」「積掰」「沒選擇」等詞背後的可能情況, 逼大概可能怎麼逼?積掰又可能是多積掰? 又是如何會令他感到沒選擇只能聽老闆的? 而不會那麼理所當然的冒出, 「你有反應過嗎?」「最多換老闆啊」這樣的回應。 ※ 引述《carpfish (小魚)》之銘言: : 拒絕很難嗎? : 為什麼台灣學生都很害怕拒絕老師? (老闆), : 然後只好很悶的接下一切的工作, 然後才抱怨都是被老闆逼的, 老闆很積掰, : 自己沒有選擇, 是奴隸...等等等... : 自己有反應過嗎? : 沒反應老闆怎麼知道你在想什麼? : 你女友你媽都不知道你在想什麼了, 老闆哪會知道? 又不是肚子的蟯蟲.. : 你就把毒性查一查, : 跟老闆說你需要什麼設備, 不然可能會造成什麼危害跟毒性, 弄不好會出人命上新聞, : 老闆都不希望在這邊出名, 多少都會聽進去的, : 如果老闆不給你設備又要你做, : 你就剛好換個老闆而已, 這又沒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4.198.47.6 ※ 編輯: nvfp 來自: 94.198.47.6 (06/30 20:27)

06/30 21:20, , 1F
實驗室要維持學校的實驗室公共安全規定或毒物管制
06/30 21:20, 1F

06/30 21:36, , 2F
學校規定 有很多對部份老師其實是 僅供參考 XD
06/30 21:36, 2F

06/30 22:00, , 3F
抓到真的會罰錢吶
06/30 22:00, 3F

06/30 22:14, , 4F
沒抓到就沒事 這不就是很多人的心態
06/30 22:14, 4F
說明一下,如果是會出人命這種事, 我想是夠大條到老師本人會注意, 或更高層會更盡力維持規定的效力。 這是因為他是規定所以被遵守嗎? 不是,而是因為不遵守的後果會夠大條, 所以被遵守。 其它例如作者權好了,有規定嗎?有, 看誰提構想,誰做實驗,誰執筆等等,可詳細的, 但別說老師跟學生,就是老師跟老師之間, 也有大咖凹菜鳥,要求菜鳥把成果拱手讓人的。 規定有固然是好,但有沒有足夠的執行效力, 又是另一回事了。

06/30 23:48, , 5F
學生評估得失後拒絕老師還會不高興,說學生看的太淺
06/30 23:48, 5F

06/30 23:49, , 6F
結果過沒多久老師說怎麼會挖洞給自己跳
06/30 23:49, 6F

07/01 01:26, , 7F
不對喔 實驗安全不夠情況下硬逼實驗肯定違法 請弄清楚
07/01 01:26, 7F

07/01 01:26, , 8F
你的文中充滿了對老師的不信任敢 我覺得沒有必要 說真的
07/01 01:26, 8F

07/01 01:27, , 9F
跟老師相處一兩年會不知道老師的個性能不能談? 更何況在
07/01 01:27, 9F

07/01 01:27, , 10F
實驗器材不夠的情況下說實驗無法進行也不難
07/01 01:27, 10F

07/01 01:30, , 11F
大部分的規定會被遵守也都是因會被懲罰而遵守的
07/01 01:30, 11F
我並非對老師不信任, 上面也說過很大部份的老師還是很ok的, 只是想說各種情形都有可能, 所說的比起學生沒拒絕,更多的可能是拒絕無用, 或者事情大條才遵守,所指的都不包括那很大部份很ok的老師。 的確懲罰是要因,所以才說, 重點在於那不遵守的話會被如何懲罰, 而決定會被遵守的程度。 比方說實驗安全不夠的情況硬逼實驗吧, 如果是像劇毒物,沒設備硬要學生碰, 可能直接牽涉身體或生命上傷害的, 懲罰比較嚴重,也比較會被遵守, 不遵守的卻實是幾乎沒有, 這我上面說過。 而其它像作業時數很長,這也會增加實驗的危險, 但是學生勞累時硬逼學生趕實驗,可就比較有耳聞了吧? 因為不像硬碰劇毒物那麼明顯易見,就比較沒被那麼重視了。 若是勞工,衛生安全及工時這兩者, 都受到法律保障,博士生卻不是, 只剩明顯會造成傷害的情形還能被保障。 再說作者權吧,把成果拱手讓人, 就好像要勞工把薪水轉進別人戶頭, 但這也很常見的, 有規定嗎?有, 有懲罰嗎?有, 那怎麼還會不被遵守? 當然就是不遵守的人有辦法無視懲罰, 或許是懲罰本身就不夠重, 也或許是不論懲罰輕重,違反的人都能讓它不會被執行。 這不是信不信任的問題, 而是制度完不完備的問題。 制度不完備, 若遇到很大部份很ok的老師,是無所謂, 但遇到其部份老師的學生,可是求助無門的, 這是本文主要想表達的。 ※ 編輯: nvfp 來自: 94.198.47.6 (07/01 04:31)
文章代碼(AID): #1CApTjIB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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