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論文抄襲的處罰標準
首先講一點,整件事情指導教授要負最大責任;如果當初B掛共同作者,一點問題也沒有。
※ 引述《littlest (讀冊人...)》之銘言:
很好奇喔...
既然是B未發表的手稿...那何來著作權所有??
{ 部分恕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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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4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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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間諜如果被查到當然是違法,而且牽涉到龐大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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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只有偏人文社會科學類的領域,有可能很天才的學生從頭到尾完全自己做出研究,其
它領域,特別是有實驗室的領域,大概沒有哪個學生有資格宣稱自己獨立擁有完整著作
權。
先不談實驗數據沒有老師的資源如何出來;只要老師能夠指出和學生meeting過,討論過這
個議題,那學生的著作權就得打折。
沒有發表的草稿,外人更是很難斷定到底著作權的歸屬如何。
然而依照最原PO透露的資料,因為B沒有掛共同作者,所以對於老師來說是個學術道德上的
缺點。可是因為老師擁有部分的著作權,外人要斷定這是抄襲,大概也不容易。
我會建議指導老師主動寫個信給國外期刊,要求增加共同作者或者刊登一份聲明,宣示B在
此研究上的貢獻。如果論文已經交印,可能可以用聲明的方式解決。當然,老師在聲明中
道歉一下是免不了的。
總之大原則是:實驗團隊的主持人還是有一定的權力,決定要如何運用個別成員的研究成
果;前提是他不應該忽略小組成員的貢獻。有適當的共同作者給他,成員大概沒有講話的
餘地。要講也是找主持人抱怨一下,最多爭取一下排名順位。
我想公平的說法是:這位指導老師是個不好的領導人,沒有公平地對待團隊成員。但是沒
有到達抄襲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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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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