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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一個嚴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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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dom (缺水中...)時間18年前 (2006/03/11 15: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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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學校. 專利申請之前可先經過校內審查. 通過後由學校找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 其中所有的規費、及通過後的証書費年費等. 均由學校出錢負責. 因此專利所有權人是學校. 但發明人還是教授/學生. 不過發明人的使用...應該是ok吧.... 不要給學校也行啊. 自己出錢就好了.... 但幾萬塊跑不掉吧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mmy333 (mummy)時間18年前 (2006/03/11 15: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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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專利法有規定 假如你在工作時完成的研發成果. 申請專利時 專利所有權是屬於雇主的. 簡單的說 只要是老闆有付你薪水 所有的成果都是屬於老闆的. 你頂多只能掛發明人. 因此你在學校如果有領計畫費或是人事費 所做出來的研發成果. 如果申請專利 專利所有權當然都是屬於學校的. 妳要自己申請也可以 只是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chen.時間18年前 (2006/03/11 2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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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radom.bbs@ptt.cc (缺水中...)》之銘言:. > 在我的學校. > 專利申請之前可先經過校內審查. > 通過後由學校找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 > 其中所有的規費、及通過後的証書費年費等. > 均由學校出錢負責. > 因此專利所有權人是學校. > 但發明人還是教授/學生. >
(還有3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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