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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千里馬帶女朋友一起去
共 23 篇文章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blu (六百)時間15年前 (2010/08/05 05: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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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s 大會不會太過度解讀了一點. 在合法可行的範圍裡面 我看不出來帶女朋友出國有什麼不對. 覺得男人要像風一樣不受虛幻的愛情拘束是一種選擇. 向吸萌那樣女人跟宇宙兩邊都不放棄的也是一種選擇啊(天元突破梗). 千里馬制度上生活費本來就不是實報實銷. 國家的錢給你出國做研究 研究有作了 就沒有愧對
(還有35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4→)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natafm2 (再次重上BBS)時間15年前 (2010/08/05 03: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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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不建議, 要就結婚辦J2過去. 要不就辦F1 各辦各的.. 我不太能理解帶"女朋友"去念書的意義是什麼.. 你拿國家的錢, 帶另外沒有強烈約束力的另一個人去生活,. 想體驗在國外吵架冷戰鬧分手的經驗嗎?. 請問你是打算去念書還是去旅遊?. 這裡是PhD板吧? 想想你可以出國的原因跟目的是什麼,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jou (mu)時間15年前 (2010/08/04 08: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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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有所謂的domestic employees visa. 不過限制很複雜 至少要符合的規定:. 1.雇主要給最低工資. 2.雇主須要提供食宿+機票. 3.基本上就是去幹台傭拉!!(唯一雇主唷!!). btw,再討論好像就離題了 XD.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cheng (用功~~~)時間15年前 (2010/08/04 06: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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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不可以打工,但可以從台灣公司領薪水到美國出差工作. 但目前美國H簽證很多,只要有本事找得到顧主. (英文夠好+專業夠強,或是很搶手的工作). 15天~25天就可以開始合法工作,境內轉換成H1即可. 然而,很少聽到有人有本事用B簽證到美國找到顧主的. 因為sponsor H1 加急的話,申請+律師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blu (六百)時間15年前 (2010/08/04 03: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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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I 發美簽其實算是滿就事論事的了. 也不是說單身女就一定高危險. 至於所謂"約束力"的標準...... 發問的人自己去研究研究吧. B1 可以打工我倒是沒聽過 願聞其詳?. 我以為美台間並沒有打工度假之類的協定?. 商務旅行應該也是不能從美國拿薪水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