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業主要求有違法疑慮的問題?

看板Property_M (物業管理)作者 (費曼的貓)時間8年前 (2017/05/12 00:40),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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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場:商場保全 問題一:客人受困電梯時要求保全開電梯門。 雖然公司跟業主有約保全不開電梯,但主管要求保全開故障電梯門,頂多機電人員陪同。照理說電梯關人要由消防隊或有執照廠商開門。因為電梯有可能機械故障或電路故障,要有電梯維修執照,而且了解電梯設計的人員才能保障安全脫困。但主管為了業績,要求保全去開故障門救人。這樣保全萬一在過程中讓乘客受傷,是替死鬼。當保全的我該如何自保? 問題二: 驅離遊民或精神病患。 如何勸遊民或精神病患離開?面對酒醉鬧事者也只能請警察勸離,偏偏主管規定叫警察要主管同意。酒醉遊民常喝酒鬧事,甚至偷東西,但最後警察都放回來。如何用合法的方法請走遊民? 問題三: 立各種名目扣薪,都1000起跳,這是否違反勞基法?當初面試只有說違反規定依合約處理。是業界常態嗎?違規罰款金額也不合理,常常沒釐清責任找人背黑鍋。裝備常常不齊要員工自己出錢買或用罰金來幫公司買單。 另外商場保全月修四天,工時都超過312小時,月薪多少算合理? 請各位前輩指導,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E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0.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perty_M/M.1494520832.A.FFA.html

05/12 07:03, , 1F
3太扯了,趕快換個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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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待過的幾乎都會獎懲寫好看的,從沒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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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 & 二: 請示主管同意 (有紀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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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 & 二: 業主沒回應則請示公司主管 (有紀錄證明)
05/12 15:55, 4F

05/12 19:40, , 5F
哀現在還有月休4的保全..沒有6~7以上不要去好嗎
05/12 19:40, 5F

05/15 20:03, , 6F
勞基法就是288小時3萬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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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04, , 7F
所以沒有3萬5別做了
05/15 20:04, 7F
文章代碼(AID): #1P59G0_w (Property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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