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全跟女主委交往上床性愛六次

看板Property_M (物業管理)作者 (iverson#3)時間2年前 (2023/05/07 20:54), 2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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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一名董姓男子去年10月到某社區擔任保全,期間追求大樓女主委,謊稱自己是單身,雙方因此交往並上床6次。不過,女主委欲查看男方身分證卻多次遭阻,內心起疑,決定自己當起柯南,一路追查到董男住家,不料上門竟驚見董仍和妻小同住,讓她怒告貞操權受侵害,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判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主委表示,董男到職不久就對她展開追求,聲稱自己與前妻離婚7、8年之 久,已無聯繫,目前是單身狀態,導致她信以為真,與對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還發生親密關係多達6次。 交往期間,女主委多次提出想去董男住處看看,但均遭對方以「不願讓前妻、小孩知道」為由拒絕。為求慎重,女主委曾要求出示身分證,欲確認配偶欄是否為空白,但遭董男藉口「這是舊身分證」搪塞。 女主委覺得事有蹊蹺,託人查到董男住處,親自上門查看,不料竟驚見董男與妻小同住,且一家和樂融融,讓她猶如晴天霹靂,當場上前與男方對質,這時董男才坦承自己其實已婚。 女主委控訴,如果她知道董男有老婆,絕對不會答應交往,更不可能發生親密關係,但董男騙了她,已經侵害她的貞操權,讓她日夜飽受精神折磨,身心遭受極大打擊,因此求償60萬元賠償。 對此,董男坦言,他確實隱瞞了已婚身分,但他當時正與妻子協調離婚,也對此感到抱歉,願意為侵權行為賠償,但女方求償金額實在過高,他的經濟狀況實在無法負荷。 法院審理時認為,貞操權是以性尊嚴及性自主為內容的權利,維護的是個人得以自由意願性交,不受他人不法干涉。而性行為對象是否已婚,涉及該性行為是否為法律所允許,自然屬於性自主權重要事項。 法關指出,董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與女主委發生性行為,即是以消極隱匿重要資訊的詐欺方式,使女方陷於錯誤而同意與之發生性行為,已嚴重妨害女方的意思決定自由,不法侵害原告貞操權,審酌被告經濟能力、交往程度及侵害情況,近日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保全隱瞞已婚身分與大樓女主委交往上床性愛六次,台南地院判男保全要賠20萬元給女主 2023/05/07 19:2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南部一處住宅大樓擔任保全員的董姓男子,結識大樓女主委, 女主委控訴,她擔任大樓主委時,董男從2022年10月初起任職該大樓保全而結識,兩人相識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1061119D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48.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perty_M/M.1683464049.A.DF1.html

05/07 22:21, 2年前 , 1F
樓下想跟他第七次
05/07 22:21, 1F

05/07 22:38, 2年前 , 2F
我台中,幾會給手錶大哥
05/07 22:38, 2F
※ 編輯: iversonya (101.136.221.117 臺灣), 05/08/2023 09:34:04
文章代碼(AID): #1aLvzntn (Property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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