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停消防通道遭鎖車 女住戶控告管委會「強制罪」
獨家/ 停消防通道遭鎖車 女住戶控告管委會「強制罪」
2024-11-01 19:59
東森新聞
高雄楠梓一處社區大樓住戶控告管委會,甚至鬧到警察到場。(圖/東森新聞)
高雄楠梓一處社區大樓住戶控告管委會,甚至鬧到警察到場。
整件事的起因,是住戶將車違停在消防通道,管委會貼上警告單後仍未挪走,便直接將車
上鎖,要求解鎖費300元。
住戶不滿,提告管委會強制罪。
對此,管委會表示,這是經區權會議通過的住戶公約,是否涉及強制罪將由法律判定。
大樓門口左手邊,住戶與管委會因鎖車問題發生爭執,鬧到警察到場。
其他住戶vs.大樓管理員:「(怎麼了?)鎖車的問題,鎖車,故意停在消防通道。」
起因是一部黑灰色機車,前輪被管委會用大鎖鎖上。
紅線框起的範圍為消防通道,禁止停車,但女住戶不滿愛車被上鎖,直接報警並提告強制
罪。
管委會vs.當事女住戶:「那我告訴妳,這是第二次囉。(沒關係,隨便你第幾次都沒關
係)。」
當時這名女住戶,14日晚間先把她的機車停在大樓前消防通道位置,貼上這張警告單。
隔天早上她騎車外出後,回來又停到原地,才被上鎖。
管委會貼的警告單上清楚寫明,需繳納罰款300元才能解鎖。
事發在高雄楠梓一處社區大樓,總計約700戶,機車數量多。
管委會通過區權會議,擬定住戶公約,明文規定消防通道禁止停車,違者上鎖,開鎖須繳
納罰款。
大樓總幹事林俊良:「那妳就是在挑戰大樓所有的規定對不對?那我們只好按照規定,把
(車)鎖起來啊。鎖起來之後,妳叫警察來說要提告,我們就讓妳提告嘛,我們也希望說
由法律來判斷,我們這樣管理有錯嗎。」
律師方浩鍵:「處理方式上,只有鎖車這條路嗎?這個行為本身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因此
鎖車行為確實可能涉及刑法304條的強制罪。」
住戶已經提告,鎖車是否涉及強制罪將交由法律認定。
因違停在消防通道,住戶與管委會針鋒相對,訴訟流程恐怕會讓衝突更加不愉快。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45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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