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公務員留職停薪後,能否去做約聘工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漸進自由)時間18年前 (2006/06/26 09: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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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kun ()》之銘言: : 因為考上外地的研究所,下班後趕去上課 : 可能有點趕,所以想要留職停薪並且在那 : 間學校做約僱,這樣白天在那間學校上班 : 晚上唸書,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 請前輩解答,謝謝!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10條: 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如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或本辦法規定之情事,各機關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公務員服務法第14-2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公務員服務法第14-3條: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 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2.114

06/26 18:31, , 1F
感謝!瞭解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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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dpU_KM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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