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得了憂鬱症可否請延長病假或是留職停薪?
因為年初有住過院,病假到現在已經請得差不多了,
原本情緒就常低落,最近因為職場上的一些調動事宜,
搞得烏煙瘴氣,因此萌生厭世的想法...
但是自己知道這樣不行...這樣不好...
所以現在開始接受藥物和心理治療,
不知道這樣可以請病假(延長病假)嗎?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要和住院一樣,要請醫生在診斷證明上註明要休養多久呢?
又,這樣可以申請留職停薪嗎?
不知道各位版大周遭有親友或同事遇過這種情形嗎?
很擔心硬著頭皮去找長官又...
另外,憂鬱症算是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嗎?
很擔心會因此失去任用資格...
謝謝各位的幫忙^^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3.248
推
09/26 23:45, , 1F
09/26 23:45, 1F
→
09/26 23:46, , 2F
09/26 23:46, 2F
推
09/27 08:08, , 3F
09/27 08:08, 3F
推
09/27 08:29, , 4F
09/27 08:29, 4F
推
09/27 12:09, , 5F
09/27 12:09, 5F
推
09/30 21:58, , 6F
09/30 21:58, 6F
→
09/30 21:59, , 7F
09/30 21:59, 7F
→
12/09 17:41, , 8F
12/09 17:41, 8F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9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