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徵才機關: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打翻音樂盒)時間16年前 (2009/12/11 23:12),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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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教育行政 職  稱: 助理員 官等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12月04日 ~ 098年12月12日 資格條件: (一))為現職公務人員,性別男女不拘,大專以上畢業,並經公務人員普通 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3職等以上,具有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者。(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 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未具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不得陞任之情形、無品操或其他 不良紀錄者。(四)具電腦操作、資訊文書處理能力。(五)具出納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工作項目: 預算、出納、教育基金、獎助學金、公文、總務、財產管理、檔案管理、志 工、研習、教育競賽等相關事宜及協辦人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98年1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 (含獎懲紀錄、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2)現職派令(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最 高學歷證明影本(5)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英檢 合格證書;逕寄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3樓人事處莊淑媚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 教育中心助理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通知面試者,恕不 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期滿如未經 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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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缺 呵呵 要多問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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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5:54, , 2F
能坐這個位置的大概是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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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7:28, , 3F
哇 總務、主計、人事全包外還有其他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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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33, , 4F
同意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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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9:36, , 5F
這個「神」最多只到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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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8c5pz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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