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考上國考後、受訓分發前犯罪,能否當公뀠…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源)時間16年前 (2009/12/23 11:37), 編輯推噓9(9013)
留言2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者。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 八款及第九款情事之一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 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業已依規定支 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 我只有找到這條~ 如果你的朋友傷害的情節沒很嚴重的話 犯後態度又良好~縱使沒和解~可能也只會判拘役~應該不會到徒刑 但若是傷害情節嚴重...或是讓法官認定你朋友犯行重大又不知悔改的話.. 沒和解徒刑的機率就很大了 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如果能和解還是盡量和解吧 否則留下案底~對於將來考績,升遷等等多少都會有影響的 另外~徒刑執行完畢後應該還是可以考公務員的 只是若是該項考試有口試的話..被刷下的機率可能很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0

12/23 12:19, , 1F
原來規定在公務人員任用法裡面,謝謝啦~~
12/23 12:19, 1F

12/23 12:37, , 2F
最好在地檢署就和解讓對方撤回告訴
12/23 12:37, 2F

12/23 12:38, , 3F
但是不要讓對方知道是因為考試有上 要不然
12/23 12:38, 3F

12/23 12:38, , 4F
會被敲一筆 儘量把姿態擺低一點
12/23 12:38, 4F

12/23 12:59, , 5F
對方是知道的,因為當事人彼此是同事~@@
12/23 12:59, 5F

12/23 13:00, , 6F
如何發生我不清楚,只是就結果論事而已~
12/23 13:00, 6F

12/23 16:11, , 7F
極力爭取緩刑吧~~
12/23 16:11, 7F

12/23 20:41, , 8F
花錢和解吧..一上法院,紀錄會跟您一輩子!
12/23 20:41, 8F

12/23 21:06, , 9F
記錄跟一輩子這我知道啦...我就在法院工
12/23 21:06, 9F

12/23 21:06, , 10F
作的怎麼會不知道...= =當事人也是....
12/23 21:06, 10F

12/24 03:00, , 11F
板友也只是建議...
12/24 03:00, 11F

12/24 09:53, , 12F
是說..我也不知道是怎樣的衝突,值得一位
12/24 09:53, 12F

12/24 09:54, , 13F
將來的公務員賠上自己前途打架...@@
12/24 09:54, 13F

12/24 13:37, , 14F
樓上的 不必講得這麼誇張吧 不就是嘴巴破相
12/24 13:37, 14F

12/24 13:39, , 15F
雖說八卦人人愛聽 但有時候適可而止比較好吧
12/24 13:39, 15F

12/24 15:05, , 16F
你怎知道是嘴巴破相???我沒說打成怎樣耶
12/24 15:05, 16F

12/24 15:05, , 17F
我只知道是打架衝突而已,因為對方剛考上
12/24 15:05, 17F

12/24 15:06, , 18F
國考,不知會不會影響將來資格取得,才會
12/24 15:06, 18F

12/24 15:06, , 19F
問有沒有相關規定,這和八卦沒關係吧??
12/24 15:06, 19F

12/24 15:07, , 20F
難怪你知道,原來IP就在我附近...= =
12/24 15:07, 20F

12/24 15:08, , 21F
但話說我到底八卦了什麼?我沒提對方的身
12/24 15:08, 21F

12/24 15:08, , 22F
分,也沒提到打成怎樣,你不用針對我吧?
12/24 15:08, 22F
文章代碼(AID): #1BCP1mjj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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