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文時效vs遇到假日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tire)時間16年前 (2010/04/01 07:1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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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若有1件退休案要在4/3前報送銓敘部(3個月前) 但4/3適逢星期六,而後4/4星期日、4/5清明節國定假日 那麼是否可以延至4/6發文而不需註明"未於3個月前提出申請,後果自負"的字樣? 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今日下午要去研習 如果大頭們早上開會或是找不到人,我會沒辦法盯著這件案子趕在今日送批完成 假設明日還找不到大頭的話,就超過時限了, 更何況退休案現在改網路報送,送批完還要一張一張掃描、轉檔、上傳 真的很怕來不及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6.187

04/01 11:13, , 1F
我不知道答案,但看你的敘述我直覺一定得
04/01 11:13, 1F

04/01 11:15, , 2F
掛4/3前的發文日期、文號,亦即最晚4/2得發
04/01 11:15, 2F
文章代碼(AID): #1BizR6h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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