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起貪念虛報出差費1004元 公務員恐賠上一年薪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7年前 (2018/07/31 20:32), 7年前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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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886688 (cat886688)》之銘言: : 起貪念虛報出差費1004元 公務員恐賠上一年薪 : 2018年07月31日 17:50 : https://i.imgur.com/YZR31RL.jpg
: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 屏東縣某鄉公所的湯姓課員虛報出差旅費1004元,事跡敗露後,屏東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 : 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湯男1年2月徒刑,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湯男貪小 : 便宜的下場,不僅要停職1年,恐怕還得丟掉一整年的薪資,全案仍可上訴。 : 判決指出,湯男於105年4月間,執行護送役男前往成功嶺營區新兵訓練中心的業務,當時 : 湯男乘坐的分明是縣府專車,卻在填寫出差旅費表時,謊報自己是從屏東火車站搭乘火車 : 或汽車等交通工具前往訓練中心,詐得交通費1004元,事跡敗露後,湯男被檢方依違反貪 : 污治罪條例起訴。 : 屏東地院認為,湯男犯後具有悔意,且已繳回該筆交通費1004元,判他1年2月徒刑,緩刑 : 2年,但須褫奪公權1年,仍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31/1224570.htm 剛剛查了一下..... 呵呵,眉頭一皺,案情不單純啊不單純 這新聞 報小漏報大.... 此案總共是 "四個人" (分兩案 來判....) 另外三人,判的比較重.... 屏東地方法院 107,訴,24 (11K) 湯員的判決書 106,訴,104 (17K) 其他三人的判決書 ps.湯員判比較輕的原因,看兩份判決書結論, 大是因為比較菜,只做一次(前輩都這麼做), 其他三人(都是前輩)做比較多次... -- 當公務員 可 真的是 [賺賣白菜的錢,擔賣白粉的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9.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3040343.A.59B.html

07/31 20:41, 7年前 , 1F
很多時候都是上頭或老鳥想這樣報,要大家一致這樣報,
07/31 20:41, 1F

07/31 20:41, 7年前 , 2F
要死死一起
07/31 20:41, 2F

07/31 20:49, 7年前 , 3F
聽說如果做1次被抓,態度良好幾乎法官都會判緩刑
07/31 20:49, 3F

07/31 20:52, 7年前 , 4F
不過只為了1千塊就浪費一生一次的機會,太不划算
07/31 20:52, 4F

07/31 20:57, 7年前 , 5F
坐公務車還報交通費,一整個就是叫人家來抓的節奏啊
07/31 20:57, 5F

07/31 21:27, 7年前 , 6F
還有搭便車,乘客還跟人家報的呢
07/31 21:27, 6F

07/31 22:11, 7年前 , 7F
不知道勞工這樣報會有什麼下場
07/31 22:11, 7F
有期徒刑 4個月,得易科罰金.... 然 "是否達解雇條件"乙節? 依高院 93勞上68號判決. 偶一為之->未達重大 經常 ->重大 -- 公務員? 起跳 "七年有期徒刑" ※ 編輯: maniaque (180.217.79.221), 07/31/2018 22:50:16

08/01 02:01, 7年前 , 8F
我個人倒是覺得搭便車那個有點過了,共乘也不行?
08/01 02:01, 8F

08/01 05:39, 7年前 , 9F
一般勞工判刑一年四個月可以易科罰金,身邊的人有
08/01 05:39, 9F

08/01 05:41, 7年前 , 10F
中油勞工,蒐集私人發票報支公司茶水開銷被欉
08/01 05:41, 10F

08/01 07:57, 7年前 , 11F
因為公務員咩轟淦誒
08/01 07:57, 11F

08/01 09:22, 7年前 , 12F
這些人都是判緩刑 連易科都不用 刑度已經很輕了
08/01 09:22, 12F

08/01 14:15, 7年前 , 13F
另外三人的判決有網頁連結嗎
08/01 14:15, 13F

08/01 22:41, 7年前 , 14F
簽名檔給讚
08/01 22:41, 14F
文章代碼(AID): #1RO5RNM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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