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水電駐點人員管理問題請教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歷練)時間7年前 (2018/10/03 00:26), 7年前編輯推噓7(7018)
留言25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敝單位內沒有技工或技術人力 往年只靠機電採購案下內含一名機電駐點人員協助處理換燈泡、換水龍頭。 但快1年下來個人覺得該名人員工作狀況不佳 比如常常找不到人、臨時請他做事情也都推說要請保全或清潔人員做、要不就要我另找廠 商處理 當初前手合約內容並無訂定不適人員的淘汰規範 我也有考慮到技術人員最好對單位內設備有一定了解,人員更換頻繁未必是好事 我覺得一個月領3萬多的駐點人員,實際工作量少於只領2萬多的清潔人員,這種勞逸不均 的情況我看不下去,如果他是超級工友我也就認了 因為現在正著手準備明年度標案 想請教總務前輩們對於駐點人力的管理方法 難道履約管理只能規範到巡檢?工作日誌有時也給我亂寫,巡檢大概也是走馬看花,懇請 各位前輩們提供寶貴意見供小妹參考,感恩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24.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8497599.A.11E.html ※ 編輯: childwhite (115.82.224.99), 10/03/2018 00:28:16

10/03 07:44, 7年前 , 1F
日作日誌不作簽認,確定完成項目?把目前遇到的缺失納入規
10/03 07:44, 1F

10/03 07:44, 7年前 , 2F
範,套其他機關不見得適用,因為需求不同~花個心思,不難!
10/03 07:44, 2F

10/03 07:49, 7年前 , 3F
把汰換不適人員的規範加到契約裡面,採購案麻煩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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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49, 7年前 , 4F
用評選的,積極的優良廠商才會來(大小事都可以詢問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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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49, 7年前 , 5F
忙,主管還直接給我Line,服務跟最低標廠商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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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49, 7年前 , 6F
當然預算也差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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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31, 7年前 , 7F
不在合約規範內的本來就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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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2, 7年前 , 8F
駐點人員管理並非機關權責吧..你應該跟得標廠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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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3, 7年前 , 9F
至於工作量是否跟薪水有關? 這樣講也不太對
10/03 11:23, 9F

10/03 11:23, 7年前 , 10F
技術工跟清潔工,你用同一個價錢在看,才有問題吧...
10/03 11:23, 10F

10/03 11:24, 7年前 , 11F
單單你講 "臨時請他做事",這點就有問題了
10/03 11:24, 11F

10/03 11:24, 7年前 , 12F
這是合約範圍內的工作嗎??
10/03 11:24, 12F

10/03 11:24, 7年前 , 13F
總不會契約裡面也放一條 臨時交辦事項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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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5, 7年前 , 14F
而且,應該是 年度機電維護採購案 吧...
10/03 11:25, 14F

10/03 11:26, 7年前 , 15F
而且,既然是機電,本身換燈泡跟水龍頭.?????
10/03 11:26, 15F

10/03 11:26, 7年前 , 16F
你們的機電標,已經含括到連水龍頭燈泡都歸廠商管了??
10/03 11:26, 16F

10/03 11:27, 7年前 , 17F
當然,用經費框人力來用也不算是什麼太意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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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4:10, 7年前 , 18F
參考其他契約寫罰則 罰廠商 oo事件要在24小時之內完成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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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08, 7年前 , 19F
不然?
10/03 17:08, 19F

10/03 17:09, 7年前 , 20F
你錢都給了? 你可以不給錢阿
10/03 17:09, 20F

10/04 14:41, 7年前 , 21F
不應要求履約項目以外事項,契約拘束雙方,機關也不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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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41, 7年前 , 22F
限上綱,但是在契約中看過審查人員資格條件及要求更換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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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41, 7年前 , 23F
約人員的條款,可以由此找招標文件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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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6:25, 7年前 , 24F
也要自己注意,若以要脅方式,要求對方執行非契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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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6:25, 7年前 , 25F
哪天上了新聞或者是爆料公社,也得自理....
10/04 16:25, 25F
文章代碼(AID): #1Rivm_4U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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