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滅火器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huachen)時間7年前 (2019/02/14 20:15),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9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剛當里幹事時曾經接收一批列帳的物品, 是前里長採購的滅火器(約50支,單價380元,已使用1年), 當時分散在各大廈,領取的清單有主委簽名, 經過三年多,里長也換了,最近職務調整也想要報廢, 清點才發現有的大樓主委換了 新來的不知放哪,有的好像自己扔掉了@@ 因為遺失大約10支,本來打算自己賠錢,只能怪自己沒注意 不過跟同事討論 他說滅火器應該是耗損品,而且都過4年了, 當初就沒必要列物品,現在根本也不需要特別報廢, 想請問各前輩,這樣跟承辦解釋得過去嗎? 還是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另外賠錢就算了,物品遺失有沒有行政責任?感覺很頭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4.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0146542.A.A85.html

02/14 22:33, 7年前 , 1F
國物商買或去消防設備公司買回收品湊屍體
02/14 22:33, 1F

02/14 23:27, 7年前 , 2F
好的 謝謝建議~
02/14 23:27, 2F

02/15 08:27, 7年前 , 3F
380元連非消秏品都不是,有需要報廢嗎?
02/15 08:27, 3F

02/15 09:47, 7年前 , 4F
你確定有登物品(非消耗品)的帳嗎?
02/15 09:47, 4F

02/15 11:07, 7年前 , 5F
看情況,滅火器雖然只有380,有的會計會要求登(剪刀都看過
02/15 11:07, 5F

02/15 11:07, 7年前 , 6F
若你怕的話,就上個簽就好,既然有列帳的話,就簽銷帳
02/15 11:07, 6F

02/15 12:24, 7年前 , 7F
當初沒列帳就沒問題,列了就得死要見屍
02/15 12:24, 7F

02/15 12:25, 7年前 , 8F
然後按程序報廢除帳
02/15 12:25, 8F

02/15 14:24, 7年前 , 9F
可由原領管委會證明遺失,然後因已逾年限去簽結
02/15 14:24, 9F

02/15 15:59, 7年前 , 10F
行政責任可大可小 xdd
02/15 15:59, 10F

02/15 21:29, 7年前 , 11F
ying真的有列帳 而且一支就算一個帳@@
02/15 21:29, 11F

02/16 20:47, 7年前 , 12F
有列帳找不到就裝死吧,把鍋留給下個承辦人
02/16 20:47, 12F

02/16 20:47, 7年前 , 13F
沒必要由你引爆這個炸彈
02/16 20:47, 13F

02/16 20:48, 7年前 , 14F
找屍體交差也是不錯的辦法
02/16 20:48, 14F

02/17 00:57, 7年前 , 15F
幸好後來陸續找到了(都被放在倉庫或地下室XD) 感謝大家~
02/17 00:57, 15F
文章代碼(AID): #1SPLlkg5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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