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唐鳳出書合法,但從事商業宣傳活動違法!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雷蠶寶寶)時間3年前 (2021/11/02 15:09), 3年前編輯推噓23(381559)
留言112則, 4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有關公務員是否能兼職的討論很多, 但兼職的態樣非常多,之前銓敘部都藉由函釋來一一說明。 其中有一則是針對公務員能否出書的部分作解釋: https://imgur.com/WF5bAcI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銓敘部曾對此作 出解釋,「公務員發表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 項規 定;公務員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 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而之前唐鳳政務委員也有發表新書,並且參與了出版社所舉辦的促銷活動。 https://imgur.com/oHlfLGc
============================================================== https://reurl.cc/XlxkeM 親子天下 1月26日 · #直播預告召喚唐鳳 1/28(四)16:00 #讓你問到飽 【前情提要】原訂於國際書展舉行的唐鳳見面會實體活動,因疫情取消,但喵鳳特別為大 家保留線上相見聊天的時間喔! 想提問交流的朋友們,請務必鎖定這場直播!將由《唐鳳:我所看待的自由與未來》一書 共同作者丘美珍小姐主持與唐鳳的對談直播。線上即問即答~ n康一:購買唐鳳新書,贈送獨家春聯過好年 n康二:線上提問,有機會抽到Q版海豹春聯 行事曆訂起來~~~~ 顯示較少內容 =============================================================== 再次對應銓敘部的函釋: 公務員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 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違法事證相當明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5836972.A.30E.html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13:45

11/02 15:16, 3年前 , 1F
首先:我並非作者,也沒有任何酬勞。作者是丘美珍。
11/02 15:16, 1F

11/02 15:19, 3年前 , 2F
其次,我參加活動也沒有酬勞,可知不屬服務法第13條。
11/02 15:19, 2F

11/02 15:20, 3年前 , 3F
感謝垂詢。丘美珍和鄭仲嵐是共同作者。我不是。
11/02 15:20, 3F
服務法並沒有以收酬勞為要件。 售書和宣傳的行為還是有的。 雖然沒有掛名作者,但是有協助書本的完成。 實質參與程度非常高。 而且名義作者是利用公務時間進行訪談。 算是利用公務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縱使表面上沒有報酬、沒有掛名,但實質的參與和公開的宣促銷傳都是有的。

11/02 15:21, 3年前 , 4F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27:42

11/02 15:26, 3年前 , 5F
最近《唐鳳談數位與AI的未來》我同樣沒有酬勞、版稅,
11/02 15:26, 5F

11/02 15:26, 3年前 , 6F
總裁出版社拿 SayIt 上拋棄著作權的訪談紀錄整理出書
11/02 15:26, 6F

11/02 15:27, 3年前 , 7F
同樣不屬於服務法第13條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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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28, 3年前 , 8F
感謝追問。沒有收酬勞的情況在14條。那就回到前文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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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29, 3年前 , 9F
10949780641號令,顯然不具「經常」及「持續」性。
11/02 15:29, 9F
不錯喔。 又趁機幫另外一本書作宣傳。 祝您新書大賣!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33:16

11/02 15:30, 3年前 , 10F
您引用0952640683是專為13條「公務員收受報酬」解釋。
11/02 15:30, 10F

11/02 15:33, 3年前 , 11F
不能經常也不能持續,要怎麼斜槓?除了寫書公務員根本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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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34, 3年前 , 12F
斜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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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35, 3年前 , 13F
回應樓上,具有「公益性質」就可以經常、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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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36, 3年前 , 14F
又現在寄希於考試院修法,那修法慢或不如預期時又如何斜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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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36, 3年前 , 15F
公益性質還要無酬勞才行,這符合現在社會價值嗎?
11/02 15:36, 15F

11/02 15:38, 3年前 , 16F
唐委既然對兼職法令極熟,應該知道對基層有用的就只有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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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39, 3年前 , 17F
跟種田而已,連販賣農產都不行經常持續。
11/02 15:39, 17F

11/02 15:40, 3年前 , 18F
種田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長輩就是一邊當公務員ㄧ邊種田。
11/02 15:40, 18F

11/02 15:40, 3年前 , 19F
是,理解樓上的意思。11053781671提到「一次性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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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41, 3年前 , 20F
現在公務環境有比那時候好嗎?摸摸自己良心想想。
11/02 15:41, 20F

11/02 15:41, 3年前 , 21F
「獲致正常利益」之判準,但這項我沒有援引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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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50:13

11/02 15:44, 3年前 , 22F
當年種田可以,現在賣麵包、教才藝、搬貨還是不行,與時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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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45, 3年前 , 23F
進的政府為何?實際的問題不要用宣傳跟法規塘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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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0, 3年前 , 24F
都知道公務員限制多,還去辛苦報考,然後再抱怨限制多...
11/02 15:50, 24F

11/02 15:51, 3年前 , 25F
這麼自助餐的話,絕對不是只有你會的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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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2, 3年前 , 26F
事業「非以營利為目的」、「徵得機關(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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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6.205 臺灣), 11/02/2021 15:53:10

11/02 15:53, 3年前 , 27F
即可兼任經常持續職務。但我理解,通常和本職有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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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4, 3年前 , 28F
種田可以持續,沒有問題,糧食是國防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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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4, 3年前 , 29F
較有可能取得同意。(我自己三個專欄都經報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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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4, 3年前 , 30F
這就是為什麼一堆退休軍公教都去買地種菜,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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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6, 3年前 , 31F
光這點所謂的公務員斜槓,還是不脫種田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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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8, 3年前 , 32F
回應原PO,訪談內容仍然在0993185240範圍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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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1, 3年前 , 33F
又在自己要考公務員了,真是如此考試院何必修法?政務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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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1, 3年前 , 34F
是自己要當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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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8 則推文
11/02 20:04, 3年前 , 73F
是要幾篇?滾好嗎?
11/02 20:04, 73F

11/02 20:11, 3年前 , 74F
時中體:針對個人,duck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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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54, 3年前 , 75F
希望開放公務員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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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58, 3年前 , 76F
兼職者。先給你吃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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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10, 3年前 , 77F
洗版洗夠了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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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17, 3年前 , 78F
年改只要記得陳建仁、林全、林萬億,當年要公務員第二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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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18, 3年前 , 79F
結果現在還不能兼職,人走茶涼,涼茶還是現職基層在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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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3:14, 3年前 , 80F
推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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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3:56, 3年前 , 81F
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這就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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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0:19, 3年前 , 82F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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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0:39, 3年前 , 83F
請唐委員建言一下修改公務員兼差的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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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2:02, 3年前 , 84F
qmmm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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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2:15, 3年前 , 85F
希望推動不需報備制就能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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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2:15, 3年前 , 86F
但仍不能違反業務接觸對象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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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5:44, 3年前 , 87F
獲取名聲,贊助,接送……等(背後更大的利益)無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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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5:44, 3年前 , 88F
算不算利益,還有這類跟公務何干係?我們是國考及格,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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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的政務官指使,幹一些無腦鳥事,然後被行政,司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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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5:44, 3年前 , 90F
關監督,領有考試及格的公務員,大部分作的很幹!因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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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5:44, 3年前 , 91F
,這是在內耗,空轉,無助推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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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7:34, 3年前 , 92F
立法跟監察也多半衝著事務官,關說、糾舉糾正都針對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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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7:35, 3年前 , 93F
政務官拍拍屁股就走,立委監委自己人,打蒼蠅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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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7:57, 3年前 , 94F
若這屬實,唐鳳高尚的說法也只是一種包裝,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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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29, 3年前 , 95F
顏色正確,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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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40, 3年前 , 96F
唐鳳只有說會跟考試院溝通,年改也撇的一乾二淨,期待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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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54, 3年前 , 97F
兼職跟年改本來就掛鉤的,當年林全林萬億講過多少屁話,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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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54, 3年前 , 98F
在全都不認了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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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9:23, 3年前 , 99F
一堆八卦板酸民來入侵集結,很有趣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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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9:25, 3年前 , 100F
還酸民勒,樓上說說看公務員服務法要修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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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9:54, 3年前 , 101F
網軍滾啦!不要當自己個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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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0:12, 3年前 , 102F
推你呀,這本來就很特權的才能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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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8:07, 3年前 , 103F
不能兼職有防弊的考量,但另一層意義就代表,國家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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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8:07, 3年前 , 104F
務員幾乎沒有貢獻自己價值給社會的自由。報經長官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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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8:07, 3年前 , 105F
,你跟我說想好好在機關裡發展,不是個高大上又符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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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8:07, 3年前 , 106F
關長官想法的兼業,光簽報就黑掉了。所以說政委這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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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8:07, 3年前 , 107F
研究,是不是可以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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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0:32, , 108F
公服法要大修了,我覺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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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0:33, , 109F
罵得很兇的憤慨人士可以去看看草案,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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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6:52, , 110F
呵呵 大修不錯啥 真當不會去看公服法草案喔 兼職一樣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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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6:53, , 111F
改 照樣不能兼職叫還不錯? 笑死人 哪來洗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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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4:41, , 112F
一堆這種洗地的,留兩句就走,還憤慨人士勒
11/11 14:41, 112F
文章代碼(AID): #1XWEGiC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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