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司法體系公務員承接單次研究專案,實務上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木)時間2周前 (2026/07/08 12:14), 2周前編輯推噓7(709)
留言16則, 7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好,想請教司法體系或其他公務機關有實務經驗的前輩。 我目前任職於司法體系,最近收到以前老師邀請,希望我協助進行公開資料的蒐集、分析與整理。工作內容屬於研究整理性質(非法律領域),與我目前承辦的司法業務沒有關聯,也不涉及案件、法律意見、客戶服務或其他利益衝突事項。 目前規劃的合作模式是: * 以單一專案委託,而非固定聘僱。 * 沒有固定工時、固定月薪或長期受指揮監督關係。 * 不排除未來若有新的專案,對方可能再次委託,但仍維持一案一委託的模式。 * 每個專案內容都可能不同,以公開資料整理、研究分析為主。 * 報酬部分預計依法填寫勞務報酬相關文件,由對方依法辦理扣繳或申報,我也會正常申報所得,不考慮以現金、借名或其他方式規避稅務。 * 全部利用下班或休假時間完成,不使用機關資源,也不影響本職工作。 我目前比較傾向在合作前就主動向機關提出,依規定辦理備查或其他必要程序,而不是事後才處理。 不過我想請教有實務經驗的前輩幾個問題: 1. 這種合作型態,實務上通常會被認定屬於需要「備查」還是需要「申請許可」?還是通常直接認定不能從事? 2. 如果向機關提出,人事通常會如何處理?是由院內決定,還是會送政風、司法院或銓敘部等單位表示意見? 3. 是否有人曾經申請過類似研究整理、教材編寫、翻譯、論文協助等性質的案件?最後機關是如何處理? 4. 即使最後依法提出備查或申請,這樣的紀錄在實務上是否可能對考績、升遷、主管觀感或未來職涯造成不利影響? 5. 如果機關認為不適合從事,通常是單純要求不得承接即可,還是會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後續影響? 如果有曾經辦理過類似案件、人事同仁,或有相關經驗的前輩,也很希望能分享實務經驗,若不便推文,也望站內信分享,感謝各位前輩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6.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83484073.A.8B6.html

07/08 20:52, 2周前 , 1F
4.我只能說有顧慮就不要接,這邊的人都不是你的主管
07/08 20:52, 1F
如果沒有可行的方法,我應該會放棄不接,感謝前輩的提醒

07/08 20:53, 2周前 , 2F
誰會知道你的主管會怎麼想
07/08 20:53, 2F

07/08 22:10, 2周前 , 3F
你不說、他不說...誰知道?
07/08 22:10, 3F
怕老師公司就這筆報酬有報稅,就會有記錄

07/08 22:12, 2周前 , 4F
除非把你掛共同作者,參選被挖黑歷史
07/08 22:12, 4F

07/08 22:59, 2周前 , 5F
不懂為什麼要接這種工作?老師邀請你就答應?
07/08 22:59, 5F
主要是有報酬,加上我蠻喜歡研究分析的工作,能從中得到樂趣及成就感

07/09 00:47, 2周前 , 6F
如果有薪資報酬,就有記錄吧
07/09 00:47, 6F
有報稅就會有記錄,且我擔心不主動報,後續被抓會衍生更多逃稅、規避等問題,風險似乎更大orz ※ 編輯: nagnukiy (110.28.58.159 臺灣), 07/09/2026 08:58:29 ※ 編輯: nagnukiy (110.28.58.159 臺灣), 07/09/2026 09:00:33 ※ 編輯: nagnukiy (110.28.58.159 臺灣), 07/09/2026 09:02:23 ※ 編輯: nagnukiy (110.28.58.159 臺灣), 07/09/2026 09:05:11

07/09 11:56, 2周前 , 7F
單純要錢和自我成長就找人頭吧
07/09 11:56, 7F
感謝建議,目前還是會以符合規定為主,真的不行我就直接放棄了

07/09 15:43, 2周前 , 8F
有報酬就等於兼差了。
07/09 15:43, 8F
是兼職沒錯,只是想找有沒有符合規定的可行方法

07/09 19:05, 2周前 , 9F
這麼熱愛,乾脆不要拿薪酬
07/09 19:05, 9F
錢還是很重要的xd

07/09 20:03, 2周前 , 10F
有無薪酬跟是否兼職是兩碼子事。
07/09 20:03, 10F
是呀>< ※ 編輯: nagnukiy (110.28.24.18 臺灣), 07/10/2026 11:27:31 ※ 編輯: nagnukiy (110.28.24.18 臺灣), 07/10/2026 11:28:28 ※ 編輯: nagnukiy (110.28.24.18 臺灣), 07/10/2026 11:29:37 ※ 編輯: nagnukiy (110.28.24.18 臺灣), 07/10/2026 11:30:14

07/10 12:47, 2周前 , 11F
問問能不能把給你的報稿費類的所得,畢竟你是有閱
07/10 12:47, 11F

07/10 12:47, 2周前 , 12F
讀資料後,寫出文章交給老師,認定稿費是合理的。
07/10 12:47, 12F

07/10 12:47, 2周前 , 13F
不是例行性、固定反覆的業務,偶爾透過寫作拿到的稿
07/10 12:47, 13F

07/10 12:47, 2周前 , 14F
費收入應該沒爭議。很多公務員有參與機關自行研究、
07/10 12:47, 14F

07/10 12:47, 2周前 , 15F
個人研究投稿期刊、參加徵文比賽等等,都有拿稿費,
07/10 12:47, 15F

07/10 12:47, 2周前 , 16F
領取稿費的部分不用簽報機關。
07/10 12:47, 16F
感謝建議,我目前也是想用稿費的方式報 ※ 編輯: nagnukiy (118.170.186.183 臺灣), 07/11/2026 19:31:48
文章代碼(AID): #1gJSwfYs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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