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考績法研修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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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覺得主管保甲 不合理嗎. 現在實務狀況大部分就是. 主管打完甲. 新來的不滿一年 請病假的 擺爛的 另考 保乙. 然後其他人再來輪. 要鼓勵主管. 怎麼會利用大家公平的考績機會. 我認為主管跟承辦. 打考績比例應該要一樣. 當然當主管比較辛苦. 但是既然主管比較辛苦. 你政府要就好好把主管加薪
(還有1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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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有具體事證,足認有下列第一款至第十四款情形之一者,應考列丙等;有第十五款情形者,得考列丙等:. 第4款. 四、平時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或無獎懲抵銷. 而累計達記過二次以上未達二大過。. 這一款不就表明記6個申誡就應該打"丙"等?. 第九條的內容大都是主觀認定. 以後就是一言堂?
(還有1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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