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另一個要爭取的:解除兼職禁止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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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nglu (cccc)時間16年前 (2010/03/23 22: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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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兼職是公務員在職場上沒有競爭力的一個因素. 另外公務員的限制還造成他無法在社會上取得競爭力. 例如. 公務員不可以跟廠商往來太密切. 公務員也不可以參加職訓局辦的職業訓練. 公務員也不可以投資公司超過10%的股份. 公務人員也不可以擔任與職務相關的民間社團工作. 公務員也不可以自己把事情都做完.

推噓6(6推 0噓 12→)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nstar (onstar)時間16年前 (2010/03/21 07: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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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務員不再是永業文官,而像民間企業一樣隨時可能被淘汰. 而且還有比例,. 公務員與社會上一般職業相同(其實還更差,民間大的企業有發展性、賺錢有分紅). 那就沒有理由再對公務員設定兼職等限制,. 一方面義務與權利應該對等,. 二來公家事務與民間不同,公務上所學的技能在民間很少能用上. 這不是公務員
(還有2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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