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另一個要爭取的:解除兼職禁止等限制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onstar)時間16年前 (2010/03/21 07:34), 編輯推噓6(6012)
留言18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如果公務員不再是永業文官,而像民間企業一樣隨時可能被淘汰 而且還有比例, 公務員與社會上一般職業相同(其實還更差,民間大的企業有發展性、賺錢有分紅) 那就沒有理由再對公務員設定兼職等限制, 一方面義務與權利應該對等, 二來公家事務與民間不同,公務上所學的技能在民間很少能用上 這不是公務員的錯或不上進,因為政府的事務原本與民間企業不同 做個五年或到了三十五歲離開公務體系,能做什麼?全家燒炭嗎? 而民間你在a電子公司被資遣,你所學的還可以到b電子公司用, 而民間企業通常也只要你把分內工作做好,下班你要去兼職做什麼都沒關係 從而可以發展第二專長或第二事業 而對未來可能吃丙淘汰的公務員來說,允許兼職的意義比民間員工還大 因為要培養一項未來可以在民間謀生的技能 淘汰比照民間,這部份也要比照民間 兼職禁止、品味義務(公務員服務法:不可嬉戲冶遊), 這些要求當年是基於國家對公務員的特殊保障,所以相對有的特殊要求 保障沒了,這些有的沒的也該廢掉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79.80

03/21 07:47, , 1F
主要是防堵公務員業務跟兼職利益上的關係
03/21 07:47, 1F

03/21 07:54, , 2F
所以可以自己審自己送的案子?
03/21 07:54, 2F

03/21 08:00, , 3F
這是可以規範的,有利害關係之業務不能兼職
03/21 08:00, 3F

03/21 08:01, , 4F
跟職掌沒有利害關係的兼職,請問限制理由?
03/21 08:01, 4F

03/21 08:11, , 5F
同意原po,不然到了五十歲被打丙找不到工作
03/21 08:11, 5F

03/21 08:49, , 6F
確實是不合理 問題是上面有那種腦袋嗎
03/21 08:49, 6F

03/21 08:52, , 7F
不過如果公務員都去兼職真的會天下大亂
03/21 08:52, 7F

03/21 09:21, , 8F
推 開放兼職培養第二專長
03/21 09:21, 8F

03/21 09:30, , 9F
有些職系業務幾乎跟所有行業有關...-.-
03/21 09:30, 9F

03/21 09:57, , 10F
還有雙重國籍,為什麼賺幾萬塊,不能有雙重
03/21 09:57, 10F

03/21 09:58, , 11F
國籍,而賺台灣錢幾佰億的,可以有?
03/21 09:58, 11F

03/21 10:49, , 12F
的確不合理,建議只要沒利益衝突可以兼職
03/21 10:49, 12F

03/21 11:11, , 13F
推 確實應一併考量
03/21 11:11, 13F

03/21 11:12, , 14F
而且建議公保健保合一 免得丙下去的連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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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1:13, , 15F
年金也沒
03/21 11:13, 15F

03/21 11:13, , 16F
SORRY是公保勞保合一
03/21 11:13, 16F

03/21 13:37, , 17F
還有勞動三權也要比照!
03/21 13:37, 17F

03/24 02:30, , 18F
第二專長可以靠進修,跟兼職無關吧
03/24 02:30, 18F
文章代碼(AID): #1BfLjxg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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