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考績強制3%拿丙與申訴制度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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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zcancer (假面路人)時間16年前 (2010/03/21 16: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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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修正為1.主管打的考績公不公正. 2.被打考績的屬下表現是否良好. 這是理想狀態...錯,主管打的不公正,部屬也不良,但是卻有可能部屬不是拿丙,. 所以不一定有申訴..... (在此考績法已經失靈一次). (同上,在此考績法失靈第二次). (所以考績法在此第三度失靈)(結論恕刪). 結論應該就是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refoxriko (自由主義者的忠心測試)時間16年前 (2010/03/21 15: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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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 這篇有點長 因為做了前提假設 要看的請有耐心. 看之前的文 高層又以如果被打丙 不服可以救濟為理由 為考績惡法辯護. 救濟是可以救濟啦 不過邏輯上會很怪. 我們首先做以下2*2的分類. 1.打考績的主管分為公正與不公正. 2.被打考績的人分為良好與不良. 公正的主管 代表 該打甲乙就打甲乙,
(還有17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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