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拜託救救我 環保局稽查大隊拿噪音污染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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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是原po. 我有打電話問過警察,他們確實是說不是他們的範圍,但是非常願意幫我去勸導. 我很感激,因為至少不是聽到"依法規只能這樣、我們按照法規規定". 問題就是一個店家老闆把它新裝的冷氣外機架到我二樓的外牆(水冷式的很吵= =). 我跟他理論,他說"關掉我怎麼營業、我覺得不會吵人阿、我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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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以前在工地的經驗. 環保局要查噪音是以一定距離的噪音聲量在xx分貝以上才能立即開罰. 基本上這裡是公務員板. 沒有背景、後臺,也沒有被上級單位釘、關切的大家都只能依法行政. 你來這邊說因為他們沒立即開罰,於是你不信任環保局的言詞. 說真的看了還真的蠻有點……. 為了你就直接不管法規罰下去.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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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法. 第二十四條.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依. 下列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 音管制標準時為止;其為第十條第一項取得許可證之設施,必要時並得廢. 止其許可證:. 一、工廠(場):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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