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縣市合併與地特綁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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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0/08/28 0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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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米糕:移撥人員不受原本特考特用限制. 翻譯米糕:但移撥人員如在綁約期限內想澇跑?仍須受限在原本的轉調限制條件. 或"移撥機關"的主管機關範圍下移動.. 翻譯米糕:未屬移撥人員,在原佔缺機關 3 年後,可以選擇.. a.到原分發區內合併改制的直轄市政府. 或. b.原分發區內被整併而變成不同分發區
(還有34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eaven (傳說中的肥羊)時間15年前 (2010/08/27 19: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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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moex的意見看板上看來的. 除了因改制而移撥的人應該是沒希望. 您好:. 有關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因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 如何依限制轉調規定調任其他機關職務疑義一事,說明如次:. 一、依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第1項規定: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 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
(還有539個字)

推噓5(5推 0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vercast123 (瑪莉羊)時間15年前 (2010/08/26 10: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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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合併或升格直轄市的縣市,地特綁約可能會鬆綁嗎?. 例如. 分發到台南縣某鄉公所,但升格後就變"台南市某區公所",. 所以就沒有在"原機關"綁3年的限制了??. 我是覺得不太可能,但聽人事室說有風聲,搞不好可以提早調....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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