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民眾不慎遺失公文,該如何補發?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974826 (照)時間15年前 (2010/09/08 22:4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管是當初的核定處分. 或是後來確認的重覆處分. 都要有發動的依據. 至少在書面上讓主管跟上頭瞭解為什麼要重發這個文. 不管是稿還是簽,都是要讓上頭知道來龍去脈. 尤其大單位主管一天核批幾百件公文的. 他哪記得誰是核准,誰是補發. 人都是站在自己立場去看事情. 民眾不懂這些事,就只能跟他說明. 民眾

推噓6(6推 0噓 20→)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pibabe (雨)時間15年前 (2010/09/08 21:4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小妹感激不盡。. 謝謝各位前輩的指點。. 還有兩位個別來信分享經驗的前輩。. 多虧了前輩們的指點,今天順利的跑完整個補發的流程。. 基於不再另行創號的原則,. 我從檔案室調了檔案也請民眾寫了切結申請書到服務中心掛文號。. 上簽給課長後,就擬稿覆文了. 沒意外的話,明天就能重新補發一張公文給民眾了。.
(還有79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