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有賠償備標"成本"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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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0→)留言12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hrma (資深象迷)時間6月前 (2024/05/03 08:54), 6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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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準備招標文件還是有成本的問題,. 至少領標就是要下載費, 打電話問這個案子的細節. 也要電話費. (2) 那現在實務上會有一個問題:. 招標公告: 實務上是解釋"要約引誘", 廠商投進來才是要約,.... 這樣的解釋, 挺好的, 也推論出: 招標文件隨時可以撤, 沒有問題,. 採購法第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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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AHELF (工作 QQ)時間6月前 (2024/05/04 08:59), 6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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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53號民事判決. 不排除在政府採購中,是有先成立預約的可能性存在,但必須個案認定無法一概而論。(早期個案解釋 預約和邀約引誘 效果不同).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重上更一字第4號民事判決. 108年11月11日工程會政府採購法使用手冊. 因主管機關工程會明確表達法律見解.
(還有5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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