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聽命的基層被中央檢調究責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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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保障法 第17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 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 該管長官如認其 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 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 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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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最近都有在關心花蓮的災情. 但最近檢調似乎要找基層公務員麻煩. 感覺是要基層負起整件事的責任. 目前基層基本上都是依照中央的指示. 然而最後卻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請問身為基層的公務員該如何應對這種情況?. 感覺好像無論怎麼做,只要最終有政治需要. 基層終將成為背鍋的角色.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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