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上行文與平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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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見文書處理手冊. 十八、公文用語規定如下:. (三) 直接稱謂用語:. 1、 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 2、 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 3、 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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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是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 應該算教育部的次一級 也就是3級. 我們文書組的見解是. 發文給教育部 因為式直屬上級 →稱鈞部. (這部分我們有共識). 發文給經濟部、內政部... 算平行機關 →稱貴部. 發文給經建會、國科會... 算平行機關 →稱貴會. (我印象中非直屬上級應該稱大部或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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