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上行文與平行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devil red)時間14年前 (2012/02/18 22:12), 編輯推噓10(1009)
留言19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本機關是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 應該算教育部的次一級 也就是3級 我們文書組的見解是 發文給教育部 因為式直屬上級 →稱鈞部 (這部分我們有共識) 發文給經濟部、內政部... 算平行機關 →稱貴部 發文給經建會、國科會... 算平行機關 →稱貴會 (我印象中非直屬上級應該稱大部或大會) 發文給國稅局、內政部營建署... 還是平行機關 。→稱貴局、貴署 (這部分我們也有共識) 但是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不都是中央2級機關嗎?? 怎麼發教育部是上行文 發經濟部、國科會卻變成平行!? 照這個邏輯 我的叔叔伯伯也算我的平輩囉~~ 想請教大家 到底是我公文沒學好 還是我們文書組的見解很特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9.83 ※ 編輯: lacunary 來自: 220.137.59.83 (02/18 22:14)

02/18 22:24, , 1F
這跟叔叔伯伯沒有關係 只要沒有隸屬關係稱貴都還好
02/18 22:24, 1F

02/18 22:25, , 2F
不是本來就這樣???
02/18 22:25, 2F

02/18 22:25, , 3F
要稱大雖然比較得宜 但也不一定非稱不可
02/18 22:25, 3F

02/18 22:51, , 4F
因為你們不歸它管啊~就像生活中是爸媽管你 而不是叔伯
02/18 22:51, 4F

02/18 22:53, , 5F
教育部管你們 而不是經濟 國科...
02/18 22:53, 5F

02/19 00:49, , 6F
還有專教公文的大官教我們區公所對民政局用 鈞局咧
02/19 00:49, 6F

02/19 07:54, , 7F
發經濟部等機關 應該算所謂的斜行文 稱貴並無不妥
02/19 07:54, 7F

02/19 07:56, , 8F
像我單位是4級機關 發給2級機關的文才會用到 大部
02/19 07:56, 8F

02/19 07:57, , 9F
少打直屬二級機關XD
02/19 07:57, 9F

02/19 08:57, , 10F
以新北市為例,區公所歸民政局管轄~
02/19 08:57, 10F

02/19 13:40, , 11F
區公所與民政局屬"平行機關" 民政局對區政業務居於"監督"
02/19 13:40, 11F

02/19 13:42, , 12F
之地位 行文一律稱"貴局" 上大簽係"會簽"民政局 非陳核
02/19 13:42, 12F

02/19 13:43, , 13F
區長係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 而非民政局長
02/19 13:43, 13F

02/19 14:09, , 14F
推樓上 區公所與民政局是平行的 都是市府的單位或機關
02/19 14:09, 14F

02/19 14:18, , 15F
瞭解了~thanks
02/19 14:18, 15F

02/19 23:39, , 16F
也就是說區公所成半以後到民政局開會可以翹二郎腿了
02/19 23:39, 16F

02/19 23:56, , 17F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ㄍㄨㄟ\下去就對了..:P
02/19 23:56, 17F

02/19 23:57, , 18F
也就是說區長到市府洽公.除了市長.遇到其他人可以翹二郎腿了.
02/19 23:57, 18F

08/06 01:27, , 19F
08/06 01:27,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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