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原則同意 vs.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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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0Star (阮孫丟係竹本王^_*補刀啦)時間14年前 (2012/03/15 07: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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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並未見具體內容,所以大家都可以情境假設,. 比較善意的話可以說︰因為權責的關係。看看下面. 網址http://www.kmu.edu.tw/~kmcj/data/8805/4223.htm. 甲例︰本院第五期擴建案 衛生局原則同意.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88年4月1日以高市衛三字第11709號函檢送
(還有81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m997 (滷冰濕毯)時間14年前 (2012/03/14 18: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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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就是凡有原則 就有例外啊. 想事後空白找藉口當然要給自己設個例外啊. 但如果跟你說話出現 "例外" "如果" "在某前提下" 你聽起來一定會覺得怪. 怕你警覺只好用"原則"帶過. 基本上以前有些主官對此並無微詞. 但現在有些主官可未必如此認為. 如你覺得. 在"新北市政府"的公文書上出現這樣的
(還有3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lmo (plmo)時間14年前 (2012/03/14 16: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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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看到會議紀錄 或者 公文. 出現 "原則同意" 這四個大字. 請問. 為什麼不直接寫 同意 或者 不同意. 而要寫 原則同意 或者 未原則同意.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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