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公文躺(消失)兩個禮拜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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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副本給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內政部基本上都沒用,. 因為那些東西還是會轉發下來給承辦人辦,. 承辦人要處理這種事也很簡單:. 前已經ooxx在案,本件係反覆陳情(同一事由向多機關陳情),.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得不予處理,故於陳閱後併入前案存參。. 結論: 行政程序法173條是好物,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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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情況(不考慮極端特殊的情況下).... 聯合稽查完 --> 承辦人花3~5天打好報告 --> 領隊 + 委員花個3~5天瀏覽. --> 報告退回承辦人花個1天修改 --> 打公文連同報告呈核 -->. 公文花個3~5天好不容易首長簽字蓋章發出去了 --> 都發局跟相關單位/人員收到文.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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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申訴住宅區不能經營卡拉OK,改善期限還沒到就換負責人,所以又重新申訴. 經發局通知我已經聯合稽查完,都市計畫法的部分就交給都發局處理. 兩個禮拜過後,我有些法律的部分想要問都發局,也順便問問看案件的處理進度. 沒想到都發局給我的回應是沒有收到公文,所以這兩個禮拜都沒處理. 真是快瘋了,有看過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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